2014年,小米向欧盟知识产权局(EUIPO)申请“Mi Pad”商标,遭到了苹果的阻挠,苹果向欧盟知识产权局提出申诉并获得了支持,随后小米提出了上诉。而近日,欧盟中级法院“综合法院”(General Court)裁定,小米不能将“Mi Pad”注册为商标,因为它与苹果的“iPad” 商标太相似。
综合法院在一份声明中称:“从视觉上看,"Mi Pad"和"iPad"高度相似,只不过Mi Pad开头多了一个"m",还不足以轻易地将两者区分开来。”据悉,小米还可以向欧盟最高法院“欧盟法院”(Court of Justice of the European Union)提起上诉。
编辑点评:小米产品不错的体验和极具吸引力的价格令其成为了苹果的有力竞争对手,在中端市场尤其如此,因此苹果阻挠小米的商标注册是可以预见的商业手段,也并不能排除Mi Pad商标最终也不能获准的可能。接下来,就要看小米如何应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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