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6日消息,据钱江晚报报道,杭州王先生被告知急需一种叫“申捷针”的特效救命药,但这种药在当地买不到,家里人让他试试在浙江能不能买到。
10月9日,王先生委托同事花了3200多元买了10支“申捷针”,考虑到是救命药,当天下午他就选择了某品牌快递把药品送回老家。他还让买药的同事跟工作人员强调:“这是抢救病人的急需的药”。接单的快递员承诺4天以内可以送达。
当天下午不到两点半,快递收件。根据单号查询,当晚12点左右,快件就运到了杭州瓜沥集散中心。快递送出后,王先生每天都要看一下运到哪里了,到了周三、周四,王先生却发现药品运到了昆明集散中心,便多次催促快递公司。
10月13日下午,王先生的亲戚被医院宣布脑死亡,而快递还在成都准备发往南充。14日一早,快件才被送到四川南充的集散中心。人都没了,药还没送到,王先生于是拨打了快递客服反映情况。
从法律角度来说,有律师表示:因为快递公司的责任,导致药品没有及时送到,药品失去了用于抢救病人的价值,快递公司应该承担这方面的赔偿责任。尽管药品对于抢救病人有着一定作用,但由于病人抢救无效存在着多方面的原因,药品未能及时送达并不是单一因素,也不是直接因果关系,快递公司不承担相应的赔偿。快递公司是否愿意基于人道主义承担一些责任,完全取决于快递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