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酷派遭浦东银行起诉 被“追债”8996万元保证金-科技频道-金鱼财经网

[2021-02-25 22:29:28] 来源: 编辑:wangjia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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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TechWeb报道8月22日消息,酷派集团有限公司(简称 酷派集团 或 公司 )昨日发布公告,称近日接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的民事起诉状,公司被要求补足银行承兑汇票保証金约8996.

TechWeb报道8月22日消息,酷派集团有限公司(简称 酷派集团 或 公司 )昨日发布公告,称近日接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的民事起诉状,公司被要求补足银行承兑汇票保証金约8996.7万元。

公告显示,酷派集团于近日接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贷款行或原告)诉本公司的附属公司东莞宇龙通信科技有限公司(借款人)、酷派集团的附属公司酷派软件技术(深圳)有限公司(第一担保人)及本公司的附属公司宇龙计算机通信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第二担保人)的民事起诉状(民事起诉状)。

公告显示,酷派集团于近日接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贷款行或原告)诉本公司的附属公司东莞宇龙通信科技有限公司(借款人)、酷派集团的附属公司酷派软件技术(深圳)有限公司(第一担保人)及本公司的附属公司宇龙计算机通信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第二担保人)的民事起诉状(民事起诉状)。

根据民事起诉状,原告诉称其与借款人于2016年7月18日签订了《融资额度协议》 (融资额度协议)。根据融资额度协议,贷款行向借款人提供最高限额为人民币 17142万元的授信融资,期限自2016年7月18日至2017年7月18日。第一及第二担保人与原告签订了相关的担保合同,共同向原告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基于上述融资额度协议和相关担保合同,原告与借款人于2017年7月12日签订了《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业务协议书》和《保証金质押合同》,约定原告同意承兑以借款人为出票人、第二担保人为收款人,总金额为人民币660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借款人提供30%保証金,保証金金额为1980万元。

2017年7月12日,借款人依约缴存了1980万元保証金,原告依约开立并承兑了一张金额为660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汇票到期日为2018年1月12日。另外,原告与借款人于2017年7月13日签订了《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业务协议书》和《保証金质押合同》,约定原告同意承兑以借款人 为出票人、第二担保人为收款人,总金额为人民币6257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借款人提供30%保証金,保証金金额为1877.1万元。

2017年7月13日,借款人依约缴存了1877.1万元保証金,原告依约开立并承兑了一张金额为6257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汇票到期日为2018年1月13日。原告称其经调查发现,借款人、第一及 第二担保人涉及多宗诉讼案件,且重要资产被法院查封冻结,依据《融资额度协议》、两份《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协议书》及相关的担保合同的相关条款所规定,上述情况已经构成借款人、第一及第二担保人对原告的违约,故向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诉讼请求如下:

1. 判令借款人立即向原告补足银行承兑汇票保証金人民币89,967,125.03元;

2. 判令第二担保人对借款人在原告处的上述补足银行承兑汇票保証金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担保责任;

3. 判令第一担保人对借款人在原告处的上述补足银行承兑汇票保証金的债务承 担连带保证担保责任;及

4. 判令本案的一切诉讼费用由借款人、第一及第二担保人连带承担。

酷派集团认为,该承兑汇票目前尚未到期。酷派集团已联络律师收集证据,以对民事起诉状作出抗辩。另外,上周酷派集团称接到宁波银行(002142,股吧)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的民事起诉状,被要求归还差额款项4900万元及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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