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微评 胡畔
日前,交通运输部、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小微型客车租赁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对保护用户权益、提高小微型客车租赁有效供给、优化交通出行体系、促进行业健康规范发展作出了整体部署。
从交通运输部给出的数据来看,当前,我国共有6300余家汽车租赁业户,租赁车辆总数约20万辆,并以每年20%左右的速度增长。但与汽车租赁业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在车辆数量、市场集中度、网络化运营和服务能力等方面仍有较大差距。
数据显示,全国92.7%的汽车租赁企业拥有车辆数不足50辆,神州、一嗨等排名前5位的大企业市场占有率仅为20%左右(美国排名前5位的大企业市场占有率达94%),难以实行网络化运营、形成规模经济效益。
因此,《指导意见》以提高小微型客车租赁的有效供给为突破口,通过夯实安全管理基础、提升服务能力、鼓励分时租赁发展、营造良好发展环境等四方面部署,来促进新形势下小微型客车租赁的健康发展,推动移动互联网与小微型客车租赁的融合发展,从而更好满足社会公众的多层次出行需求。
其中,鼓励分时租赁发展一经提出,便得到了社会公众的广泛关注。
分时租赁,俗称汽车共享,是以分钟或小时等为计价单位,利用移动互联网、全球定位等信息技术构建网络服务平台,为用户提供自助式车辆预定、车辆取还、费用结算为主要方式的小微型客车租赁服务。
《指导意见》明确,要考虑分时租赁非集约化出行的特点,合理确定分时租赁在城市综合交通体系中的定位,研究建立与公众出行需求、城市道路资源、停车资源等相适应的车辆投放机制。分时租赁经营者应提升线上线下服务能力,采用安全、合规的支付结算服务,确保用户押金和资金安全,鼓励采用信用模式代替押金管理。
可以看到,《指导意见》通过对分时租赁行业发展的提前布局和政策引导,实现了“互联网+交通运输”的再一次突破。
事实上,从整体来看,消费者的租车需求是均匀分布的,而小微型客车的供给却是点状分布、碎片化的,供需不对等是当前的一大难题。与共享单车类似的分时租赁,则在解决当前打车难、停车难、限购限行、拥堵、事故等问题上起到了积极作用,也有效应对了当前小微型客车租赁的供给不均。其“不拥车而用车”的出行方式,既是对传统型“拥车而用车”的出行方式的有益补充和替代,也是对发展集约化公共交通的侧面鼓励。
不过值得注意的是,有许多观点指出,从目前的发展情况来看,“停车难”会是未来一段时间内分时租赁经营者面临的突出问题。尤其在一二线城市的核心地段,“停车难”问题会更为突出。虽然分时租赁能给予消费者用车停车的充分便利,但是要达到“随取随还”还需要充裕的公共空间支持。这同时,也给城市公共空间管理提出了新的挑战。
显然,《指导意见》也考虑到了这一问题。
从《指导意见》来看,“制定小微型客车租赁发展规划,并纳入综合运输体系规划和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统筹安排租赁网点和停车场地”“鼓励城市商业中心、政务中心、大型居民区、交通枢纽等人流密集区域的公共停车场为分时租赁车辆停放提供便利”“鼓励探索通过优惠城市路内停车费等措施,推动租赁车辆在依法划设的城市路内停车泊位停放,在不增加城市道路拥堵、不影响其他社会车辆停放的情况下,提高路内停车泊位的使用效率和租赁车辆使用便利度”等措施,正是用于解决分时租赁“停车难”的有力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