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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就慈善组织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平台行业标准公开征求意见-科技频道-金鱼财经网

[2021-02-25 16:18:59] 来源: 编辑:wangjia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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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中国经济网北京6月2日讯 (记者韩秉志)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今天就慈善组织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平台《基本技术规范》《基本管理规范》两项行业标准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慈善组织在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

中国经济网北京6月2日讯 (记者韩秉志)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今天就慈善组织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平台《基本技术规范》《基本管理规范》两项行业标准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慈善组织在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平台上公开的募捐信息不应与商业筹款、网络互助、个人求助等其他信息混杂。个人为解决自己或者家庭困难,提出发布求助信息时,平台应做好风险防范提示和责任追溯。

征求意见稿指出,在慈善组织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平台上进行募捐的主体应是获得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平台应验证慈善组织的登记证书、公开募捐资格证书。平台不得为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组织、个人以及拒不提供公开募捐资格证书的慈善组织,提供公开募捐信息发布服务。

同时,平台应明确告知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平台用户及社会公众,个人求助、网络互助不属于慈善募捐,真实性由信息提供方负责。平台应有序引导个人与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对接,并加强审查甄别、设置救助上限、强化信息公开和使用反馈。此外,不得在平台公开募捐信息页面中插入商业广告。

在资金管理方面,征求意见稿称,平台宜开通在线募捐支付功能并提供技术保障,不得截留或代为接受捐赠资金,捐赠资金直接进入慈善组织的银行账户或安全的第三方支付账户。第三方支付账户服务提供者应当依据《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规定取得《支付业务许可证》。如平台向慈善组织收取管理费用,应与慈善组织签订协议,并在每个公开募捐活动详情页面明显位置告知捐赠人收费标准、收费方式。

在风险管理方面,征求意见稿规定,平台在了解到公开募捐活动信息存在不实或者其他危害捐赠人权益情况时,应先行暂停募捐。对出现的诈捐等违法行为,平台应明确告知捐赠人和相关方,并通过合法有效程序解决问题。当发生重大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公共事件等突发事件,需要迅速开展应急处置时,平台应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及慈善组织行动,及时有序引导开展募捐和救助活动。

对于被取消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接到民政部通知后,平台应立即停止该组织所有正在进行公开募捐的公开募捐活动,配合民政等部门做好应对工作,并向及时向相关捐赠人公布情况。平台发现慈善组织在开展公开募捐时涉嫌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及时向民政部门报告;民政部门发现慈善组织在使用平台服务中涉嫌违法违规行为,要求协助调查的,平台应予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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