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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德巧寻网络证据 调解未成年人充值纠纷-科技频道-金鱼财经网

[2021-02-25 16:14:30] 来源: 编辑:wangjia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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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建德市市场监管局日前接到大同镇一名消费者反映,其12岁的儿子在5月2日至5月8日期间,陆续从家中拿走2000多元钱,向当地手机充值店充值Q币,其通过手机记录知情后询问孩子找到该店,并要求店主承担部

建德市市场监管局日前接到大同镇一名消费者反映,其12岁的儿子在5月2日至5月8日期间,陆续从家中拿走2000多元钱,向当地手机充值店充值Q币,其通过手机记录知情后询问孩子找到该店,并要求店主承担部分责任,店主却一再否认没有为其孩子充值,不愿承担责任。

接到投诉后,市场监管人员前往该手机充值店调查。店门口张贴 “Q币充值”字样,据店主所说,她确实为孩子进行Q币充值业务,但都是小数额,没有给投诉者孩子充值过。同时,她打开电脑淘宝网,登录账号,展示了充值记录,市场监管人员发现所充数额都在50元以下,且没有找到被充值的QQ账号。市场监管人员打电话给投诉者,约请双方面谈讲清事实。

投诉者到来后,展示手机Q币到账记录,发现Q币充值最低50元,最高840元,且符合投诉时所说的充值时间。由于双方证据不对接,调查一度陷入困境。

市场监管人员根据网络消费经验,在店主淘宝账号里点开了“订单回收站”,根据投诉者描述的日期,找到当天订单,发现金额为94.35、473.24等自动充值记录,在订单详情里看到收货地址里的一串数字账号,对照投诉者提供的QQ号码,确认就是被充值的账号,该账号在该店被充值累计750元,至此,证据被找到。

据《民法通则》第十二条规定,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商家与孩子交易数额过大,且家长对此交易不认可,可通过消保委和商家协商返还钱款,协商不成,可通过民事诉讼途径解决。

但是,从家长方面来说,未能完全履行监护职责,也负有责任,后经协商,手机充值店与家长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各自负责,手机充值店退给家长400元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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