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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空间对视觉思维的影响-科技频道-金鱼财经网

[2021-02-25 15:15:25] 来源: 编辑:wangjia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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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戴立 网络空间最早由美国作家威廉·吉布森在他1984年的小说《神经漫游者》中创造的概念,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不断衍化,网络空间作为概念被普遍认可,并呈现出各种形态:门户网站的网页空间、网络游戏空间、Q

戴立

网络空间最早由美国作家威廉·吉布森在他1984年的小说《神经漫游者》中创造的概念,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不断衍化,网络空间作为概念被普遍认可,并呈现出各种形态:门户网站的网页空间、网络游戏空间、QQ空间、电子邮箱空间、博客空间、微博空间、微信空间、网络直播空间等等。这些不同的网络空间类型,影响着我们的文化视角和文化思维。同时,网络空间在构建的过程中日益复杂,日益“深不见底”,如果我们要理解网络空间,需要用眼睛看,但又不能只用眼睛看,我们除了需要运用视觉功能以外,还需要运用视觉思维。所以,美国哲学家鲁道夫·阿恩海姆说,眼睛是思考的感官,看就成了一种理解和思考。网络空间生成什么样的视觉思维,“视觉、视角、视域”与网络空间会建立什么样的关系,是值得我们探究的。

一美国著名学者曼纽尔·卡斯特在《网络社会的崛起》中曾用“流动的空间”来描述虚拟空间。空间的流动,对于我们而言意味着什么呢?有三种状态,第一是空间化作“流寓”(语出“南北流寓之士,各许还其旧国”见《周书·庾信传》),人和空间的关系不确定性增强,人的存在感和安适感也发生变化;第二就是空间的“分解”,空间的流动性导致新旧空间的对立和空间文化的更替,有空间在流动中生成,就有空间在流动中解体;第三,空间的流动拓展出新的空间,流动的空间生产出新的空间,展现出了新的未知领域。

网络空间是有结构的,移动或流动不断发生。“刷新”正是网络空间重新“装修”的过程,但其中的更新是以分秒的速度进行着,网络空间的变化导致意义的流动和变化。

1、结构的流动:网络空间无法定型

网络空间无法定型也难以定型。报纸媒体和广播电视媒体形成的文本空间,都具有“定型”的可能。对已经定型的文本空间进行修改需要非常繁琐的工序,更是很慎重或郑重的事情,所以,这些文本空间的形成,具有很强的仪式性和定格性。网络空间的空间生产是随时随地、无休止的,这就意味着网络空间通过信息互动不断生成着意义,不断形成着不同文化符号的“对流、对撞和对话”。同时,网络空间的生产不会休止,“母空间”演生“子空间”,“旧空间”变身“新空间”,蜂巢般、蛛网般的网络空间形成了极其复杂的结构空间,这些结构空间难以定型,只要时间在流动,符号生产在继续,符号的添加和删除,复制和清空都能影响网络空间的性状。

2、意义的流动:网络空间生成多种文化

我们知道,从文化符号学的角度来看,网络空间是文化符号生成的空间,也是意义生成的空间。哲学博士王晓磊在《社会空间论》中指出,符号学把空间符号化或隐喻化,要么有意凸显语言符号本身具有的空间性,要么将空间虚化为一种特殊符码的表征,符号学的空间本质上是一种精神性的空间概念。网络空间直接以符号呈现,形成文化表征和文化价值,而网络空间建构的文化意义和价值又是不断流动的,不断杂糅、融合、交织和浸染。它在这样虚拟的文化场域里,文化意义和文化价值却在不断塑形,不断消涨,不断进行“意义的播洒”。所以,在网络空间里,文化多样性成为网络空间的特性。多样的文化类型既保持共生关系,又相互映照,不断附义,又不断裂变。网络空间依赖文化塑形,又生成文化。

3、互动的流动:网络空间产生新型

互动

网络空间是在传者与受众的即时互动中形成的。网络空间是网络互动的产物,它构建着新型互动模式,改变着人际交往和大众传播的互动模式。网络互动千头万绪,由点及面,成为扩散性或辐射性互动,而这些互动又是脆弱的、暂时的和非强制的互动。点对点互动与多点互动并时存在,体现出来的正是网络关系的流动性、多边性和多变性。这也说明了网络互动推动了网络流动,网络流动开发了网络互动。首先,网络互动是新型的互动,新就新在它把自然空间、社会空间和心理空间的一些核心机制进行了“移植再造”。其次,网络空间规定了网络互动,网络互动遵循着网络空间规则,很多的规则都只有在网络虚拟世界里存在和具有效用。

二鲁道夫·阿恩海姆在《视觉思维——审美直觉心理学》一书提出“视觉思维”概念,以揭示视觉器官在感知外物时的理性功能以及一般思维活动中视觉意象所起的巨大作用,以化解知觉与思维、感性与理性、艺术与科学之间的割裂、矛盾和对立。他认为:“一切知觉都包含着思维,一切推理中都包含着直觉,一切观测中都包含着创造。”这基本上反映了视觉思维这一概念的主要思想。视觉思维作为一种“看”的思维方式,把看与心,目与思,看的方式和思维的方式统一在了一起。

当下,网络空间以不同的形式融合又分离着“知觉”与“思维”的关系,而视觉思维概念的提出,能否推动知觉与思维的融合统一,能否在视觉思维的基础上,延伸出新的文化视角和文化视野,从而在视觉思维的“完形”中,获得文化的完整性和丰富性?面对这一问题,网络空间的流动性和虚拟性把事情变得更加复杂了。也可以说,当下所有的“视觉习惯”和“视觉思维”都与网络空间的流动性和虚拟性有关。

网络空间把“看”或“视觉”不断改造成为网络窥视、网络围观、网络浅读、网络分视等,而这些观看的方式,有视角问题也有视域问题,有“视觉习惯”问题也有“视觉技术”问题,有信息传播问题也有审美文化问题。由此出现了眼与心,目与思,知觉与思维的“关系异变”:“融合和分离”胶着在一起、纠葛在一起。网络空间文化影响下的文化习惯与社会规则,文化趣味与文化创新的关系更是错综复杂。它们的主要表现如下:

1、窥视:流动的网络空间让公共与私人的视角“变形”

网络空间是公共空间与私人空间的叠合体和融合体。在这个空间里,公共性与私密性难以泾渭分明,这就决定了网络空间作为文化是“围观”与“私窥”的“连体”或“同体”。

我们到别人家做客,看什么、不看什么以及如何看,都是有讲究的;我们来到一个陌生的城市,能看什么、想看什么,也都是有选择的。网络空间限制视觉,“视觉性既是一种敞开、敞视,也是一种遮蔽、隐匿,是在敞开的同时遮蔽”。看,是行为也是文化表达。对于网络公共空间的观看以及对网络私人空间的窥探,有些具有合法性,是经过“把关人”允许的,有些也需媒介程序默认,有不少私人平台也预设了敞开性。所以,网络空间最大的吸引力就是公共空间与私人空间之间混沌的界限,空间的公共性和私密性相互对流、相互浸染,导致围观与窥视之间的界限也模糊不清。在网络空间里,既以敞开的方式怂恿各种形式的围观和窥视,又以“身份注册、资格确认、文化准入、迈槛进入”方式强化“围观和窥视”的门槛,从而形成矛盾的空间吸引力和排他性,比如给qq空间里的相册“上锁”,在微信空间里“隐私设置”等。我们可以发现:“主体就在这种窥视——反窥视的煎熬中彻底涣散无形。”(吴琼《视觉性与视觉化》)

2、浏览:流动的信息激起“深与浅”的漩涡

网络空间是流动的,很多媒体的app都采用“瀑布流”的方式来更新信息、来组织信息。对网络空间的“观看”,一眨眼的工夫就可能换了空间、“换了人间”。所以,不少人把网络时代的阅读,定义为“浅阅读”,其实就是信息浏览。浏览也是一种文化视角,它像观看流水一样看着信息的滚动以及网络空间的海量信息刷新,浏览给人以“见多识广”的印象,却容易在这种“看”的丰裕性和广泛性中,逐渐形成“不上心、不走心和不用心”的肤浅文化特征。浅阅读和深阅读在流动的网络空间里,势必会形成文化上的眩晕,在信息漩涡中,难以厘清文本的表层意义和深层涵义,从而造成“多则惑”的状况。

3、注视:流动空间让主体角色错位

网络空间毕竟是人的空间,人在这个符号空间里,是主导符号还是被符号役使,被流水湮没还是在水中“冲浪”“游泳”“击水而起”?网络空间吸引人、影响人,让人“专注”网络,甚至会暂时忘记现实环境,然而网络空间并不是现实空间,它既不是现实空间的“精装版”,也不是现实世界的“3D版”;它不是现实空间的图纸,也不是现实世界的“图释”。所以,在网络空间里,人何以自处,如何把握好虚拟与现实的关系,这首先需要规避主体与空间关系的错位。

《孟子·告子上》认为,“耳目之官不思,而蔽于物”。可以说,人在网络空间中,必须要强化自我意识、主体意识,把视觉的吸引转化为心智的思考,从而才不会“乱花渐欲迷人眼”,不会因痴迷于看而失去自我,失去思考。所以,在网络空间,注视与反注视,恰恰是对“人”的主体性状况的最好说明。正如清华大学教授陈永国先生说:“注视与反注视是视觉文化中的一对重要概念……所有这些都是社会建构,通过表现和再现的客体表明社会中的权力关系”。正如“低头族”、网瘾、窥私癖、信息焦虑症,手机依赖症等等这些症状基本上都是因为“注视而迷”造成的思维紊乱和心理紊乱,值得社会高度关注。

4、分视:多视角“分与融”的矛盾

我们在认识世界或是审视自身的过程中,经常采取不同视角,有俯视、仰视、远观、近看,也有宏观视角、微观视角,有男性视角、女性视角,也有历史视角、当下视角,有全知、全能视角,也有有限视角,有固定视角,也有换位视角,正所谓“横看成岭侧成峰”,不同视角之间的观察和观看并不矛盾。多视角就是多角度思考,更是文化视野的多元化,也是视域拓展和统观的表现。而在网络空间里,文化视角之间有时会很难通约,有时甚至会造成意义上的冲突,图像的对撞,价值的博弈。当下,我们如“盲人摸象”在网络空间里寻求着一个完整的世界构图,一个完整的认识,一个宏融通达的文化生态,其道也长。那么,作为社会人,理性的人,需要反思“分视”(语出“抚诸子如一出兮,岂彼此之分视。”见《清史稿》),从而重新认识视域的“通观”,把不同视角综合在一起考量。

三在文化研究领域,有学者认识到虚拟世界或网络空间作为一个新生事物,对人类文化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也有学者担忧电子媒介和虚拟现实带来的问题。德国媒体人弗兰克·施尔玛赫在《网络至死》中指出,“这种代价是人们注意力的贫乏以及创造力和思维的丧失”。世界著名的媒介文化研究者和批评家尼尔·波兹曼在《结语:网络空间,非网络空间》中呼吁:尽可能逃离虚拟的网络空间。

逃离网络空间完全不可能,那么,面对网络空间的建立和生成,我们应该如何复归视觉思维的本位,复归知觉与思维,感性与理性合二为一的本位,复归人与空间之间的正常关系,这是一个问题。

中国文化自古以来就十分重视“视觉”和“看”的问题。不同时期不同文化流派,对“目、观、看、察、视、见、鉴、望、审”等文化概念都有丰富的论述。中国的“视觉文化”中,很少分隔“视觉”与“思维”的关系,总是在各个方面保障“眼”与“心”既在感官上的联通,又在文化上的通融,视觉不逆心智,心智协和视觉。可以说中国文化的“观看”概念,既是视觉的生理活动,更是文化心理活动和思维活动,这为网络时代的视觉文化提供了很好的文化借鉴。

网络空间是容易被身份、立场、年龄、性别、利益和趣味等隔开的文化空间,而且在“专属”空间里,往往“各持己见,偏安一隅”。作为新媒体时代的受众,所需要具备的视觉修养中,其中最重要的就是视角转换和融合视角的能力。视角的转换,视野的拓展,视域的变化,改变网络空间形成的视觉思维习惯,就是为了规避“窥视,浅读,注视,分视”带来的弊端。文化视角转换拓展“视界”,重新整合视觉和思维,重新联络“眼与心”,更是为了规避“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五味令人口爽;驰骋田猎,令人心发狂”的可能。因而,在重新构建网络空间与视觉思维的关系中,从对视开始,通过文化比较,尽量克服文化上的“偏见、成见和妄见”,进而克服文化上的“无视,漠视,蔑视,歧视”。

(作者为晨报全媒体内容中心副总指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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