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莱芜5月12日电(通讯员 王凤霞)近日,山东省莱芜市检察院对实施发送诈骗短信的巩嘉以涉嫌诈骗罪依法批准逮捕。
2016年8月底,巩嘉、郭译各出资1000元购买伪基站设备一套,安装在郭译的轿车上,双方商定发送诈骗短信获利后共同分配,后郭某又联系其朋友张强共同实施发送诈骗短信。2016年9月份,犯罪嫌疑人巩嘉负责联系委托发送短信的人,将相关信息提供给郭译,郭译和张强驾驶郭译的轿车发送诈骗短信,先后在淄博、潍坊、东营、滨州、莱芜等地发送诈骗短信,目前已查实发送诈骗短信10000余条。张强、郭译先后被公安抓获后,巩嘉在明知犯罪合伙人被抓获的情况下,仍心存侥幸,不知收手,继续实施发送诈骗短信的犯罪行为,最终被公安机关抓获。其行为已涉嫌诈骗罪,莱芜市检察机关依法对其作出批准逮捕决定。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