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
首页 > 头条 > 正文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新规:非公有资本不得介入互联网新闻信息采编业务-科技频道-金鱼财经网

[2021-02-25 13:53:07] 来源: 编辑:wangjia 点击量:
评论 点击收藏
导读: 证券时报网(www.stcn.com)05月02日讯 中国网信网5月2日发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第1号令,要求任何组织不得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和外资经营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互联网新闻

证券时报网(www.stcn.com)05月02日讯 中国网信网5月2日发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第1号令,要求任何组织不得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和外资经营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提供者的采编业务和经营业务应当分开,非公有资本不得介入互联网新闻信息采编业务。

查看更多:

为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