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呼和浩特4月12日电(通讯员 姜泽普 马腾)夫妻为赚钱,竟然携手组织卖淫活动。近日,经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新城区法院以组织卖淫罪分别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刘某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
王某与刘某本是一对普通夫妻,为快速致富,从2016年6月底,两人就在呼和浩特市某公寓“招兵买马”,组织起了卖淫活动,但因该公寓地处偏僻,嫖客较少,而终致崩塌。但没过多久,王某与刘某又重新选择位于市区繁华地带的某公寓为据点,继续组织卖淫活动,而且,这一次,他俩的手段变得更为“专业”。为招揽嫖客,夫妻二人在网上专门雇佣了网络聊手,通过网络聊手,在网络上大量发布招嫖信息,与嫖客谈好价钱后告知其卖淫女的房间号。这一边,王某与刘某二人通过手机微信通知卖淫女时间、价钱,在卖淫女接待完嫖客后,夫妻二人再通过微信告知网络聊手为其安排下一个嫖客。整个过程结束后,网络聊手收取嫖资的40%,王某夫妻二人和卖淫女“分享”剩余的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