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赤峰4月1日电(通讯员 李雪 陈斯琴)高速发展的快递、物流行业在给人们带来方便快捷服务的同时,也成为一些人犯罪的工具。近日,李某利用快递邮寄毒品案经巴林右旗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非法持有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一万元刑罚。
据了解,无业人员李某因染上毒瘾一直寻找毒品吸食。苦于手中有钱却买不到毒品,一次偶然的机会,李某听人说可以通过网站购买冰毒,从陌生人手中购买,还不留任何犯罪痕迹。2016年8月21日,李某伙同朋友天某(在逃)到巴林右旗大板镇的一家网吧通过上网查询关键字“赤峰冰毒”,搜索到一系列售卖冰毒的联系方式,抱着试试看的心理李某将对方加为QQ好友,与对方商谈以每克200元的价格购买10克冰毒, 并约定对方以快递邮寄方式发货,为不被人轻易发现,毒品将被隐藏在一个用复写纸包裹好后的小夜灯里邮寄,货到付款。
为逃避公安机关侦查,李某给对方提供了假姓名、假电话、假地址,对方将物流邮寄单号发给李某,李某按物流单号到申通快递公司取货。次日,李某再次以同样方式与卖家联系购买冰毒5克。2016年8月24日下午3点多,李某通过手机查询物流信息,发现其在网上购买的冰毒已经到了快递公司,李某迫不及待地到快递公司报出物流单号,接过包裹刚刚要出门离开时,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经鉴定,包裹内含甲基苯丙胺净重10.58克。当日,在李某的指认下,公安机关民警将其通过圆通物流快递的藏有疑似冰毒的包裹查获。经鉴定,包裹内含甲基苯丙胺净重4.23克。
巴林右旗人民法院经审理认定,李某违反国家对毒品的管理制度,明知包裹内含有毒品而非法持有,合计数量达14.81克,数量较大,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鉴于李某案发后认罪态度较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酌情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