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晚报讯 (记者 唐宁) 随着第三方支付平台不深入市民的生活,不仅有冒充银行贷款诈骗等老型骗局,还出现了扫二维码诈骗等新型骗局,北京警方针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团伙、窝点、产业链进行深入打击。
上午,北京警方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近期市局刑侦总队会同相关部门连续打掉5个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窝点,抓获百余名犯罪嫌疑人。
行动 抓获嫌疑人106名
根据公安部打击“盗抢骗”犯罪专项行动和市局“2017 平安行动”的工作部署,近期,北京市公安局刑侦总队充分发挥公安部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查控中心、北京市反电信网络诈骗中心的职能作用,大数据信息与传统侦查手段相结合的方式,重拳出击,打掉了5个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106名。
特别是近期北京刑警会同相关部门打掉的两个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窝点81人,初步核实该两窝点在全国犯案300余起。
此外,北京刑侦总队的侦查员们还派出了3个工作组远赴江西南昌、福建厦门、广东广州等地,打掉3个为诈骗团伙提供短信平台服务的电信网络诈骗产业链犯罪团伙,先后抓获犯罪嫌疑人25人,初步核实全国案件300余起,有力打击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
下一步,北京警方仍将不断加大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窝点和产业链的侦查打击工作力度。
典型案例1
连打两个假冒办理贷款诈骗团伙
需要钱周转办贷款,但条件又不符合,骗子盯上了急需用钱周转的群众。冒充银行工作人员,以帮其办齐手续,成功贷款为名义,实施电信诈骗。
近日,刑侦总队分析整理出多起以收取服务费为由实施假冒办理贷款的电信诈骗案件。
对此,刑侦总队组织相关单位成立专案组开展缜密侦查,对案件的资金流、信息流循迹追踪,并多次实地进行摸排,最终确定隐匿在昌平区的两个犯罪团伙。
2月16日,刑侦总队组织昌平分局,调集百余名警力对该犯罪窝点开展抓捕行动,当场抓获以乔某某(男,26岁,吉林省农安县人)为首的犯罪团伙成员39人,当场收缴电脑、诈骗录音等大量涉案物品,初步核实涉及全国诈骗案件140余起。
2月24日,刑侦总队会同昌平分局组织150余名警力对另一个犯罪窝点开展集中行动,抓获以张某某(男,29岁,江西省万安县人)为首的犯罪嫌疑人42人,现场收缴电脑、业绩单等大量涉案物品,现已初步审查、核实全国诈骗案件150余起。
典型案例2
索要支付二维码盗取事主资金
赵某是一名微商,在朋友圈卖化妆品。2016年4月24日上午11时许,一名微信昵称叫“美美”的人加了她的微信,称想买一只眼霜。赵某为其推荐了一款,价格是288元,“美美”同意购买。
付款时,“美美”称微信红包支付的金额超了,让赵某发一个二维码,扫码付款。赵某就发了一个收款二维码给她,但“美美”说这不对,让小赵进入微信钱包首页,将付款码的二维码发给她。赵某按照对方说的将二维码发了过去。但是对方说二维码超时失效,让再发。于是赵某又重新发送,前后一共发了三次付款二维码。此时,短信提醒赵某的微信绑定的银行卡,分三次消费共计1500元。
2016年10月10日,有网民称,北京出现“违章停车扫二维码交罚款”的罚单。根据网上的信息,北京警方找到了发布信息的张女士。据张女士介绍,10月9日23时许,她发现自己停放在路边的汽车上贴有“扫二维码交罚款”的“违章罚单”,她用手机扫描二维码后,出现“向某交通支队转账200元”的界面。由于账户内资金不足,张女士未转账成功,在朋友的提醒下她怀疑遭遇诈骗。
警方通过大量走访摸排,锁定了嫌疑人杨某。经查,杨某伪造了罚单,留下自己的微信转账二维码,自己打印后在街头张贴。随后,杨某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揭秘 二维码实为盗刷病毒
北京警方介绍,支付二维码是我们在购物消费时候所使用的。这种二维码分为两种:一种是收款二维码,一种是付款二维码。虽然两者只有一字之差,但是如果将这两种二维码混淆,很容易遭受财产损失,案例中的赵某就是如此。
不过警方表示,赵某的情况大家也不要过分担心,“现在一些第三方支付公司为了保证用户的资金安全,对支付二维码进行了适当的调整,当对付款二维码进行图片保存(截屏操作)的时候,付款二维码会立即失效,必须重新生成。这样就避免了犯罪分子远程骗取事主付款二维码盗刷事主资金的可能。值得一提的是,截屏会使付款二维码失效,如果使用另一部手机拍照的话,二维码依旧是可以使用的。”
北京警方介绍,除了混淆收付款二维码实施诈骗,偷梁换柱也是常见的一种模式。犯罪分子将一些正规的二维码偷偷更换成自己的收款二维码,事主在付款的时候将资金转账至犯罪分子的账户上。有的犯罪分子甚至将木马病毒链接制作成二维码,当事主扫码的时候犯罪分子就会直接盗刷事主手机银行资金。近期有一些共享单车上的二维码也成为犯罪分子的目标,甚至有一些犯罪分子直接伪造交警的违章停车罚单,上面留有转账二维码,以便捷缴纳罚款的名义诱使事主转账汇款。文/记者 唐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