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晚报讯 (记者 唐李晗) 利用电脑漏洞,90后小伙刘涛通过互联网将木马植入北京百度网讯 科技有限公司的服务器,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后出租给他人牟取利益。今天上午,此案在海淀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法院当庭宣判,刘涛因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2个月,罚金10万。
随后海淀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2007年至2016年海淀区人民法院审结网络犯罪案件情况调研报告》。
案情 90后植入木马 非法控制百度服务器
被告人刘涛25岁,此前曾因吸毒被行政拘留;曾因破坏生产经营罪被判处拘役5个月,缓刑10个月。
据检方指控,2015年至2016年间,被告人刘涛在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通过互联网以利用电脑漏洞植入木马的方式,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后出租给他人,以牟取不法利益。
经勘验,刘涛于2016年6月28日至7月4日间,非法控制包括北京百度网讯 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位于北京市海淀区)管理的1台服务器在内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共计70台。
2016年7月4日刘涛被公安机关抓获。
公诉人认为,刘涛的行为应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追究刑事责任。
庭审 当庭认罪悔罪 自称聪明没用对地方
法庭上,刘涛表示对检方的指控事实和罪名均没有异议 ,“我认罪,悔罪。”
刘涛称,他在上网的时候利用扫描软件进行全网扫描,发现端口漏洞抓取软件,“有漏洞的系统就会显示,然后我新建账户控制百度等公司的软件。”
刘涛对计算机控制主要是为了截取流量,控制计算机后,刘涛以100元1G的价格出租给他人。据其供述,购买流量的人是通过QQ群与他联系,他3个月获利五六万元,都用于了平常的开销。
辩护人认为,本案只有百度公司报案,对百度造成的损失及社会影响相对其他刑事案件也比较小。
公诉人表示,本案只是指控被告人控制计算机,因证据不足,被告人将非法控制的系统交给上家造成的损失并没有包括在内,但是该案的后续影响很大,据了解,百度公司在发现计算机被控制后,为了防御花了190余万元。
最后陈述阶段,刘涛说道,“我总认为自己很聪明,却没有用到正确的地方,希望审判长能对我从宽处罚,我保证以后不再犯。”
休庭5分钟后,法院当庭宣判。法院认为,刘涛违反国家规定,使用他人提供的黑客软件牟取利益,情节严重,又在缓刑考验期犯新罪,应撤销缓刑与新罪并罚。鉴于其如实供述,法院一审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判处刘涛有期徒刑2年2个月,罚金10万元。
通报 网络犯罪态势增长快 85%以上是男性犯案
作为中国“硅谷”的海淀区,拥有众多互联网企业、网络基础设施,这也为网络犯罪提供了条件。据海淀法院通报,该院2007年到2016年共审结322件网络犯罪案件,占审结案件总数的8.58‰,年均结案数高达32.2件,而1998年至2006年期间,网络犯罪占比仅为5.84‰,年均结案数仅有14.3件。近十年来网络犯罪总体态势增长快,近两年稳中有升。
同时,将网络作为犯罪对象加以侵害的新型网络犯罪日渐增多,将网络作为实施犯罪行为的中介、场所的传统犯罪则更为常见,尤其是网络诈骗、网络传播淫秽物品、网络盗窃、网络销售违禁品等,近十年间海淀法院审结此类非新型网络犯罪共计230件。
在近十年网络犯罪450名罪犯中,有82名女性,女性占18.2%,而普通刑事案件女性占比不足15%。18-39岁的犯罪人占85.9%,大专以上学历近55.3%,呈现出年轻化、高学历特点。
近年来,网络犯罪牟利性动机越发突出,一些黑客通过漏洞植入木马,利用木马远程控制大量别人的计算机,通过DDOS攻击、窃取机密信息、发送垃圾邮件、钓鱼网络诈骗、广告点击诈骗以及传播恶意软件和广告软件来获得利益。
海淀法院表示,违法性认识不足不妨碍此类案件主观构成要件认定。技术中立不能是间接故意的挡箭牌。犯罪危害后果的认定应由价格鉴定机构进行专业认定,间接损失需要审判者酌情考虑。
涉及共犯问题,如果是计算机仅仅是行为人的犯罪工具,行为人在符合相应的犯罪构成的情况下,要按照对应的罪名进行定罪处罚,如果行为人提供“中性业务行为”如单纯的互联网接入等基础服务,没有产生诈骗、盗窃之类的共同犯罪意思,则适用《刑修九》刚刚修正的“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文/记者 唐李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