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撰文 记者 王蕾
商家跑路预付卡无法使用?预付卡过期不能等值消费?种种关于预付卡的消费担忧,今天羊铁君帮你出招解决。
生活中你一定使用过超市、百货商店的预付卡。羊铁君走访发现,目前预付卡的使用范围广泛,在永旺、华润万家等大型超市排队买单时,以预付卡这种方式支付账单也很常见。但预付卡的消费纠纷也时常有。一部分原因是“商家跑路,无处可用”,另一个主要原因是“预付卡过期”。这两大原因使得不少消费者的利益受到了损失。在使用预付卡的时候产生了消费纠纷,消费者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利益呢?日前,3 15晚会刚刚落下帷幕,在广州市消委会此前关于3 15的通报会上,预付卡的消费纠纷就是其中一个重点案例。
本地百货、超市:卡片过期可以延期
根据国家商务部出台的《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规定,“不记名卡有效期(卡面标识)不得少于3年。发卡企业或售卡企业对超过有效期尚有资金余额的不记名卡应提供激活、换卡等配套服务。”消费者持有购物卡过期尚有余额的,有权要求经营者通过重新激活、换卡等方式,延长卡内余额的使用期。随后,记者分别致电了广州的广百百货、摩登百货、天河城百货以及几家主流超市,他们表示,当消费者的预付卡过期时卡片派发方会帮助其延期,具体可以咨询卖场的客服台工作人员。
手机电子消费券:双方都要遵守合约
此外,除了预付卡,手机电子消费券也成为消费券的新形式。针对电子券过期的问题,律师提醒消费者“双方都需遵守合约”。如果在使用期限内无法兑现,消费者可投诉;但消费者也应遵守使用日期、使用范围等约定。因此,消费者使用电子券要仔细阅读电子券的使用范围,以免带来损失。
制图/唐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