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3月10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举行的记者会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局长张茅在谈到消费者权益保护时透露,《网购七日无理由退货办法》将在今年3月15日正式出台。“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一切法律法规都适合于网络交易,我们专门制定了网络购物的退货办法、互联网广告监管办法,包括《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都适用于网商。我们还专门制定更加细化、更加具体的网上购物七日无理由退货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