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嘉
手机被运营商多扣了十余元的话费,作为用户的你是否会留意到?是否会追问是什么原因造成的?
很多用户可能会说“没有注意到”,但是当手机数量增至600万部的时候,事件又会发展成怎样?
1月20日,全国首宗恶意扣费软件扣取巨额话费案件,由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任庆、郑少宁、汪兆峰等16人被以盗窃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5年至3年缓刑3年不等的刑罚,并处罚金;违法所得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业内人士认为,作为全国首宗恶意扣费软件扣取巨额话费案,本案的判决结果,对行业有很大影响,至少让一些藉此谋取商业利益的人能更加敬畏法律,也会促进产业各方更加关注和保护用户财产和信息安全。
利益产业链浮出水面
目前,伴随着智能手机的普及,用户经常会遇到一些强制扣费的恶意软件,恶意扣费的事件时有发生。
早在2010年5月,央视《焦点访谈》就曝光了部分国产手机暗藏吸费陷阱,不知情的用户点击后会被自动扣取资费,部分顽固的收费陷阱甚至无需点击便会自动扣费。
此后,随着移动互联网的发展,手机游戏逐渐被用户青睐,由于一些手游公司生存十分艰难,便开始在手机游戏中植入恶意扣费代码,不通过用户审核便直接扣费,并且可以屏蔽掉通信运营商发送的收费提示短信。当用户通过SP渠道产生费用后,各方再协议分成。
不过,此前相关报道只是披露了恶意扣费现象的存在,但对于隐匿背后的利益链条具体如何运作未作过多揭示。
近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利用恶意扣费软件扣取用户巨额话费案作出的一审判决,让这条隐匿在恶意扣费软件背后的产业链条、具体运作手法浮出了水面,该案多名被告人,也成为我国首批因采用恶意扣费软件偷取手机话费而被追究刑责的人员。
据悉,2012年深圳警方侦破了这一案件,自2013年法院第一次开庭审理以来,已经历时3年多。
法院审理查明,2010年11月,被告人任庆、郑少宁、汪兆峰等人成立深圳市信联互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联互通公司”),三人均为公司股东。
在公司运营过程中,三人商议决定,信联互通公司研发恶意扣费软件,并植入手机方案商、制造商的手机,通过收购广州楚翔通信科技有限公司等SP公司(电信服务提供商),并与其他SP公司合作,从而使用SP公司从电信运营商获得的扣费通道,在手机用户不知情的情况下进行扣费,以获取非法利润。
同时,信联互通还与数十家手机生产商、手机方案商洽谈,将恶意扣费软件安装到手机软件系统中,并商定非法利润的分成。
信联互通公司针对手机研发出具有恶意扣费功能的HDM软件包,及相应的后台服务器管理系统,该系统可以使手机界面屏蔽电信运营商发送的扣费短信,并通过后台服务器控制扣费事宜。
最终,深圳中院经审理认为,信联互通公司为获取非法利益,与SP公司签订协议获得扣费通道后,又与手机方案商、生产商进行合作,将恶意扣费软件植入手机,让手机用户在开机后,或在点击有关游戏时,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被自动扣费,通过以上方式,形成一条“SP公司—信联互通公司—手机方案商、生产商”的非法经营链条,共计非法获利6726余万元。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对任庆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400万元;郑少宁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处罚金350万元;其他被告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到缓刑不等,处罚金若干元不等。据记者了解,法院宣判后,任庆等几名被告表示不服,已提起上诉。
认定盗窃罪成判决亮点
记者了解到,在本案庭审过程中,任庆等人及其辩护人分别提出,被告人的行为是民事行为或商业行为,不构成犯罪;或提出构成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不构成盗窃;或提出系单位犯罪,被告人个人不构成犯罪等辩解和辩护意见。
不过,深圳中院认为,各被告人基于非法占有手机用户资费的目的,通过非法侵入、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在用户不知情的情况下秘密扣取用户资费,非法获利数千万元,其目的行为和手段行为触犯了盗窃罪和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应择一重罪处罚,故按照盗窃罪定罪处罚。
西安交通大学信息安全法律研究中心副主任王玥认为,深圳中院的判决是合理的,“因为在本案中,被告人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非法控制他人手机的手段,秘密窃取用户话费,被告人构成盗窃罪和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竞合,因此,法院从一重罪处罚,判为盗窃罪是合理的”。
王玥认为,从法律上讲,对于本案牵涉到的利益链条上进行合谋的其他企业,如果有证据能够证明其具有主观故意,则应当以盗窃罪的共同犯罪论处。
猎豹移动安全专家李铁军认为,今后再次出现类似的案例时,如果企业利用恶意软件扣取用户话费的证据并不充分,法院有可能会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定罪,但是,当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足以认定盗窃罪时,法院可能更加倾向以盗窃罪来判罚。
中国互联网协会举报部副主任郝志超认为,深圳中院的判决有三个亮点:“第一,作出了判决,在此之前,关于手机恶意扣费软件的案件,鲜有进入司法程序并作出具体判决;第二,判定为盗窃罪,涉事公司在用户不知情的情况下,把用户的资费装进自己的口袋里,这跟盗窃没有什么区别;第三则是,判决最终处罚到具体的人,这样判决能起到更明显的震慑效果”。
首案对不法企业起到震慑作用
专注网络安全的杭州网蛙科技有限公司CEO王碧波介绍,国内出现恶意扣费的情况,一种常见的途径就是通过智能手机的预装方式传播,这种方式隐蔽性更高;还有一种就是恶意打包一些常用的知名APP,通过这些假冒的知名APP传播。
针对第一种情形,记者了解到,工信部于2016年12月发布了《移动智能终端应用软件预置和分发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将于2017年7月1日起实施),《规定》要求,为移动智能终端应用软件提供代收费的企业,应当采取必要措施,加强对计费、收费行为的管理,杜绝不明扣费。
《规定》还指出,生产企业应约束销售渠道,未经用户同意不得擅自在移动智能终端中安装应用软件,并提示用户终端在销售渠道等环节被装入应用软件的可能性、风险和应对措施。
王玥表示,全国首宗恶意扣费软件扣取巨额话费案的判决,以及《规定》的正式实施,将对维护网络安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及规范相关企业行为起到积极作用。
郝志超介绍,与之前通过预装方式植入恶意扣费软件不同,近两年来,很多用户多是通过安装不良APP遭遇恶意扣费的,经中国互联网协会的监测,恶意扣费类APP在所有不良APP里占比一度能达到30%至40%。郝志超表示,这一案件将对一些依靠偷取手机费运营的企业产生一定的压力,会促使整个行业更加关注用户手机安全;同样,对于通过恶意扣费获取利益的个人、企业,将起到非常好的震慑作用。他也建议用户要选择官方渠道购买手机;下载APP时,也要通过正规的应用商店下载。
李铁军认为,此前出现过很多用户遭遇恶意扣费软件的情况,但对单个用户而言,很难发现每个月多扣了几元话费,因此,大部分用户并不知道手机被安装了恶意扣费软件,用户主动发起的司法诉讼十分少见,就算单个用户到法院起诉,由于涉及金额较少,也很难得到司法支持。
“本案作为全国首宗恶意扣费软件扣取巨额话费案,判决对整个行业都有很大警示意义,对于那些打擦边球的公司,起到了警示作用,同样,对行业内有能力制作恶意软件的公司也有一定警告意义。”李铁军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