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学安
1月16日,全球首个“大数据打假联盟”在杭州成立,阿里巴巴与首期入盟的约20个创始成员发布的《共同行动纲领》,致力于依托大数据和互联网技术,让打假更有力、更高效、更透明。
事实上,打假不是一个人一个企业一个部门的单打独斗,它需要全社会的参与,更需要借用现代化的打假手段。在此背景下,“大数据打假联盟”应运而生,其目的就是团结所有的力量、动用最先进的手段进行打假。
在网络时代,打假比以往难度更大,因为随着电商和物流的发达,商品交易量动辄以千万、以亿为单位。并且造假活动都在线下进行,只是销售在线上。也就是说,借助大数据发现制假并不难,发现制假并销售后及时打掉造假者,或者打掉一批造假者也不难,难的是如何防止造假活动此起彼伏,卷土重来。
所以说,“大数据打假联盟”的成立,并不意味着制假售假痼疾就能迎刃而解。因为解决假冒伪劣、侵犯知识产权问题,不能只靠政府部门和品牌企业的参与,它更需要每一个人的参与。要意识到,假货问题的根源在线下,如福建莆田因为大量产出仿冒名牌的运动鞋,被称为“假鞋之都”,它的存在有深刻的社会背景,且类似的假货聚集地不止莆田一处。这些才是假货的根源,从这个层面说,电商一直在为假货的存在背黑锅。2016年阿里巴巴公布的十大知识产权案件中,绝大部分都属于线上发现,线下打假,线上与线下密切合作的结果。只有把这一模式进行深度拓展,技术性打假才会更有质量有保证。
不言而喻,打击假冒伪劣需要精准,目标也要正确,否则,只会是本末倒置,前功尽弃。打击制假售假需协同配合,多管齐下:一方面,假冒伪劣、侵权盗版泛滥的源头在线下,因此,既要做好线上打假,又要进行线下互动,尤其是要查处假冒伪劣产生的源头,只有这样,“天下无假”的理想化目标才能实现;另一方面,专业打假与行政打假要有序衔接。电商平台有技术,但没有执法权,而行政机构有执法权,却未必有技术手段。实现两者的结合,建立相应的衔接机制,或者以服务外包的方式,实现资源的共享与互用,应是网络时代打假的必然选择。只有线上线下结合,政商配合,打假联盟类的民间组织越来越多,打假力量也才会越来越强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