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石家庄1月19日电(通讯员 李硕)已婚女子网络上化身“单身娇娘”与男子恋爱并借机诈骗其钱财,日前,经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
被告人张某,女,30岁,打工人员。自2016年3月起,张某在网络上化名“琳琳”并附上自己经过精心修饰的照片,宣称要找寻男朋友。不久,张某和被害人李某在网络上相识并开始交往,期间,张某以为亲属看病、索要婚礼定礼、做生意等多种理由骗取李某现金,半年的时间内,李某通过银行转账或给付现金的方式共计付给张某1.1万余元。张某在计谋得逞之后便选择了失踪。
该案经石家庄市新华区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在张某归案后,其将骗取的被害人李某的钱款已全额退赔并取得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