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瑞明
中国消费者协会1月12日发布了“双11”网购体验式调查结果,经抽样调查的12家网购平台的144款商品中,有34款商品的相关测试评价指标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
网购商品质量之前也抽检过多次,但结果并不乐观,远的不说,2016年10月国家工商总局专项抽检结果显示:检测发现172批次商品质量不合格,总体不合格商品检出率为34.6%,而此次抽样调查又有近三成不符合国家标准。再次抽检商品质量还是未得到改善,足以说明网购商品质量问题之严峻。
不可否认,随着时间的推移,商品质量的监督机制也日益成熟,如第三方支付平台、七天内无理由退货、投诉渠道扩展等等,这些硬性的规定为消费者维权提供了保障。然而,网络商品交易毕竟带有虚拟性,不像实体店那样能直接体验,消费者购物大都通过广告和产品描述进行了解,而好多广告并非货真价实,其中免不了夸大其词,消费者很难准确地对商品的优劣进行判断。
再则,虽说大多商品可以实行七天无理由退货,但所购的商品不一定在短时间内就能发现问题,需要较长的使用期。七天无理由退货只能对明显的劣质商品有效,存有隐患的商品一旦超过时效就不受其限,消费者仅靠七天时间很难对不合格商品进行维权。
网上购物的特殊,光靠消费者自身对不合格商品很难进行抵制,因而,还得强化监管。此种监管需要常常上网,采用“神秘买家”的做法,对一些有疑问的网店进行跟踪摸底,对于投诉率高的网店应重点关注,及时发现和进行处罚。但网上购物范围广,量非常大,仅靠“人盯人”的方式难以顾全。网店销售不合格商品说到底是不讲诚信的行为,要治理不讲诚信,就得用诚信的方式进行破解,将屡教不改的网店纳入诚信记录,让其多方面受到制约,不仅让不当销售者付出代价,对其他网店也是一种警戒,从长远来看,将有利于网店的自律。
实行诚信管理是规范社会行为的有力手段,现今不少行业都已实行,作为网购平台更应如此。此举是网购保障机制的一大补充,更有利于维护网购平台的健康秩序,网售不合格商品也将得到收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