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辽宁省人社厅、辽宁省科技厅近日联合下发《辽宁省科技成果转化成绩优异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评定暂行办法》,专门为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成绩优异人员评职称开辟“绿色通道”,评定时突出市场和企业评价,不惟学历、不惟论著,对外语、计算机不作要求。
据介绍,在具体评价标准中,将科技成果转化收益、横向课题资金、科技成果市场效益等来自市场的评价结果作为主要评价标准,重视应用方对科技成果转化效果的评价,加大企业评价在专业技术资格评定中的权重系数。《办法》适用于在辽宁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成绩优异的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转企科研院所的科技人员,企业技术技能人员也可参照进行申报参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