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网站近日发布规定提出,未经明示且未经用户同意,不得实施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开启应用软件、捆绑推广其他应用软件等侵害用户合法权益或危害网络安全的行为。规定第七条明确:生产企业和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确保除基本功能软件外的移动智能终端应用软件可卸载。该规定自2017年7月1日起实施。(新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