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国家统计局“四大工程”建设的实施,统计报表已经可以通过互联网直接报送国家统计局,这对监督地方政府和领导,保障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据我听到的一些反映,在这方面的具体工作中也还存在一些差距。一是报表中的指标仍然需要在网下进行查找和计算。比如:“在岗职工工资总额”、“应交增值税”、“商品销售总额”等指标需要二次计算,在网下填报时无法避免人为差错;二是被调查单位基础工作薄弱、统计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统计人员队伍不稳定,而统计部门的年报工作一年只有一次,跟不上企业变换统计人员的频率,给报表培训工作带来很大麻烦;三是尽管每年统计部门花费大量人力、物力、财力进行培训,由于统计指标解释比较专业,统计人员的讲解水平不一,被调查单位统计人员的理解水平不一,以及被调查单位主观上不够重视等原因,造成了统计工作效能不高,统计数据质量不高等问题。这些问题对政府统计工作的发展有一定的不利影响。
在信息化高度发展,企事业单位产、供、销、财管理软件高度发达的今天,政府统计部门适当进一步加强微观信息化管理,开发“统计管理软件”,与被调查单位信息化管理平台对接,直接参与被调查单位的企业管理,以提高“统计信息化管理”水平。这是提高统计工作标准化程度,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提升政府统计公信力,减少人为误差的有效途径。
近期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必须全面深化改革,坚决破除一切妨碍科学发展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障碍”。统计工作似应进一步加快统计制度改革。要建立与新兴业态和新的指标体系相关的统计方法制度;似应进一步转变统计工作理念和方法。统计工作专业性强,要让基层统计报表单位尤其是民营企业的统计人员(大部分是兼职的),都成为统计专业人员还需要一个过程,目前还较难完全做到。
建议所有统计指标应该由“统计管理软件”或者政府统计部门的专业人员负责,被调查单位统计人员的任务就是通过统计管理软件输入生产、供应、销售、财务等管理环节中的原始凭证或发票,然后由软件自动生成各种统计报表;统计系统专业人员需定期检查基层统计人员的操作规程,维护“统计管理软件”的正常运行。似应进一步转变执法理念。《统计法》赋予统计部门的监督检查任务多,除了检查报表,执法人员仍大有作为。“统计管理软件”运用以后,执法人员要下力气检查并规范“统计管理软件”的设置,只要软件设置准确,会计科目设置恰当,统计人员认真细致,输入原始凭证时不出纰漏,就能保证统计报表数据准确无误。
上述情况和想法不一定完全符合实际,有什么不妥之处,请大家批评指正。
(北京市中关律师事务所律师 冯玉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