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中央军委公布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自2016年12月1日起施行。就条例有关问题,国务院法制办负责人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为什么要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
答:无线电频率是具有重要战略意义的国家稀缺资源,是推动信息化发展的重要载体。1993年9月11日,国务院、中央军委制定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对于保障无线电频率的合理开发和利用,维护无线电波秩序,发挥了积极作用。近年来,随着我国改革的不断深入和无线电技术在社会生活各领域的广泛应用,现行条例已不能完全适应无线电管理工作的现实需要:
一是随着“中国制造2025”、“互联网+”、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等决策部署的实施,智能制造、下一代移动通信、物联网、车联网等新技术新业态快速发展,无线电广泛应用于经济社会发展和国防建设,通信、交通、航天、广播等都是用频重点领域,频谱资源日趋紧张;
二是一些单位和个人购买使用非法的无线电发射设备,私设无线电台,特别是利用“伪基站”“黑广播”从事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对合法电台的使用造成有害干扰,不仅破坏了正常的无线电波秩序,而且还直接威胁国防安全、公共安全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三是条例自1993年颁布施行以来,国家陆续制定出台了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特别是本届政府大力推行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需要根据依法行政的要求进一步规范无线电管理工作,完善行政执法,为合法利用无线电频率提供方便。
问:此次修订对现行条例作了较大幅度的修改,在修订工作中体现哪些思路?
答:一是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解决无线电有害干扰防控和资源有效开发利用两大问题,采取切实有效的法律措施,维护无线电波秩序;二是坚持统分结合,实行科学管理,根据多年来无线电管理的实践经验,在明确无线电集中统一管理体制的基础上,适当发挥相关职能部门的作用;三是坚持放管结合,在守住维护无线电波秩序这一底线的前提下,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事项,为无线电技术合法开发应用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
问:针对近段时期出现的利用“黑广播”“伪基站”从事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条例规定了哪些制度措施?
答:条例规定,对这些非法的无线电发射活动,无线电管理机构可以暂扣无线电发射设备或者查封无线电台(站),必要时可以采取技术性阻断措施;无线电管理机构在无线电监测、检查工作中发现涉嫌违法犯罪活动的,应当及时通报公安机关并配合调查处理。对于擅自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从事诈骗等违法活动,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的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在没收从事违法活动的设备和违法所得的基础上加重处罚,并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据新华社北京11月25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