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李浣)编造假姓名,假与他人谈恋爱,编造假理由索要钱财60万。日前,由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李凤诈骗一案,法院依法判决李凤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
2013年8月,在一个著名相亲网站上,36岁的王某遇上了网名为“天仙”的女子,她说自己经营着公司,名叫林语熙,33岁。
林语熙家中的服装厂在经营中会有很多业务往来、资金周转,时不时会需要王某出手帮助。为了帮助恋人,王某很愿意付出。王某把自己银行卡上的数十万存款悉数给了林语熙。
王某给林语熙打款时,曾多次告诉林,许多钱需要归还,林语熙满口答应他的要求,称只是周转用。但王某让林语熙归还款项时,林却总说现在生意不好做,暂时没有现金给他。有位qq好友告诉王某,林语熙真名叫李凤,是个彻头彻尾的骗子。
这次王某对林语熙产生了怀疑,打电话询问时,林语熙承认,王某一共给她花了60万元。王某把这次通话录了音。王某约李凤来石家庄,李凤到来后,又从文字上确认了她拿到王某60万元的事实。王某报警,警察将李凤抓获归案。经过审讯,李凤供述了她的诈骗犯罪事实,诈骗赃款已被她部分还了欠款,其余的已全部挥霍。
自从王某与李凤“相识”,就成了她的提款机。经审查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李凤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与他人假谈恋爱,虚构姓名、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共骗取被害人60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应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故此对李凤提起公诉。
近日,新华区法院向李凤宣判,以诈骗罪一审判处李凤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李凤未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