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儋州市一男子陈某琦与他人勾结,通过发布虚假提高信用额度的信息骗取他人信用卡信息,后利用该信息充值赌博网站后套现。此案由海南省儋州市检察院审查并向法院提起公诉。近日,儋州市法院经审理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陈某琦犯信用卡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
2015年6月开始,陈某琦便与王某鸿(另案处理)商量,利用王某鸿购买的信用卡客户个人资料进行诈骗,并采购了诈骗使用的电脑、手机及手机卡,准备就绪,两人在王某鸿位于某农场的家中和另一处租来的房子内,通过互联网向信用卡客户发布虚假的关于提升信用卡额度的信息,并在信息中预留客服电话,两人冒充银行工作人员接听电话实施诈骗。
而另一嫌犯林某龙(另案处理)则为王某鸿提供用于诈骗的银行卡账户,并为其取钱。诈骗得逞后,三人约定,王某鸿、陈某琦与林某龙按诈骗所得款的60%、30%与10%进行分配。
2015年8月7日,被害人龚某某收到该信息后,信以为真,便拨打信息中预留的电话,陈某琦接听电话后,以提升信用卡额度所需为由,骗取龚某某信用卡账号、卡背面后三位数字及消费验证码等信息。
随后陈某琦利用上述信息先后将龚某某信用卡里的人民币5000元、3900元充值到赌博网站,后王王某鸿通过QQ联系,让他人将赌博网站上的钱转到林某龙提供的银行卡账户,并电话通知林某龙取款,从而骗取龚某某人民币8900元。
2015年8月9日,陈某琦估计重演,使用同样手段骗取被害人任某某信用卡账号及消费验证码等信息,并利用上述信息分三次,每次将任某某信用卡里的人民币5000元充值到赌博网站,后王某鸿通过QQ联系,让他人将赌博网站上的钱转到林某龙提供的银行卡账户,并电话通知林某龙取款,从而骗取任某某人民币15000元。
2015年8月14日,被告人陈某琦在儋州市那大镇被公安民警抓获。
案发后,王某鸿家属分别将人民币15000元、8900元退赔给被害人任某某、龚某某,取得被害人的谅解。
法院审理认为,陈某琦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与同伙骗取他人信用卡信息,后在赌博网站上冒用他人信用卡,共骗取他人人民币2390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清楚、罪名成立,最终法院依照相关法律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