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南昌讯 记者张雁报道:18日,记者获悉,2017年1月1日起全省统一实施公务消费网络监管平台,南昌市作为设区市试点单位,将在10家市直单位中先行先试。
据悉,纳入监管范围的包括南昌市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其中,国家安全部门、市政府驻外办事机构及接待部门,暂不纳入监管范围。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参照执行。
南昌市“三公”经费等公务消费支出监管工作由市、县(区、开发区、新区)分级负责,有关政府职能部门对本级“三公”经费等公务消费支出具体负责。“三公”经费等公务消费支出预算实行总额控制,执行“三单”报账制和有关管理规定。各级财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三公”经费等公务消费支出全过程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视情节轻重予以通报或者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和司法机关处理。
按照省里统一要求,南昌市公务消费网络监管平台采取公务消费商家注册制,即:各公务消费单位可以自行选择消费商家(包括单位内部食堂),商家负责下载安装江西省公务消费网络监管平台软件,在全省范围内实行网上注册。商家填报单位基础信息,即视同自动取得全省范围内公务消费商家相应资质。
据了解,公务消费网络监管平台具有提升预警功能。将各预算单位“三公”经费等公务消费支出预算和支出标准导入系统中,实行总额控制,按照金额或者进度设置参数,及时进行消费预警。同时,对高档消费进行预警,按照中纪委有关规定,对一些高档消费如“燕鲍翅、烟、高档酒、会所、保健中心、按摩、高尔夫”等进行自动扫描预警,并一律不能支出。此外,预警功能设置端口分别开发给预算单位和监管单位,由单位实现及时监控。
南昌10家试点市直单位
市编办 市强戒所 市委党校 市档案局 市国土局 市老龄委 市红十字会 市投资促进局 市农科院 市气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