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公布了《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昨日,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相关负责同志在就专项整治工作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P2P网络借贷领域的整治重点是落实网络借贷机构信息中介定位,禁止网络借贷机构突破信息中介职能定位开展设立资金池、自融自保、发放贷款等违法违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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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公布了《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开展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旨在规范各类互联网金融业态,形成良好的市场竞争环境,促进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旨在更好发挥互联网金融在推动普惠金融发展和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旨在防范化解风险,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金融稳定。
互联网金融广告不得宣传“保本保收益”
记者13日获悉,国家工商总局、中央宣传部、公安部等17个部门联合开展专项整治,规范互联网金融广告及以投资理财名义从事金融活动的行为,以防范化解潜在风险隐患。
专项整治方案提出,互联网金融广告应当依法合规、真实可信,方案列明了9种不得含有的内容,如对未来效果、收益或者与其相关情况作出保证性承诺,明示或者暗示保本、无风险或者保收益等。
在互联网金融广告清理整治方面,要依法加强涉及互联网金融的广告监测监管。对公安机关认定涉嫌经济犯罪以及有关职能部门认为已经构成或者涉嫌构成非法集资活动的,工商部门依法责令停止发布广告。
此次专项行动还将排查整治以投资理财名义从事金融活动行为。非金融机构以及不从事金融活动的企业,在注册名称和经营范围中,原则上不使用“交易所”“交易中心”“金融”“资产管理”“理财”“基金”“支付”等字样。凡在名称和经营范围中选择使用上述字样的企业,金融管理和工商部门会将相关企业列入重点监管对象。
重点整治违规校园网贷
中国银监会等15部门13日联合发布《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将通过摸底排查、分类处置及验收规范三个步骤,对网贷行业进行全面整治,并根据网贷机构的风险程度、问题轻重、处理方式将其划分为合规、整改及取缔三大类,制定差别化的措施,做到“一户一策”。
根据实施方案,对于稳健经营、运作规范、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合规类机构,要鼓励合规发展,实施持续监管,督促规范经营;对于运行不规范、风险控制不足、存在触及“红线”的整改类机构,要出具整改意见,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责令继续整改或淘汰整合,并依法予以处置;对于涉嫌从事非法集资等违法违规活动的取缔类机构,要严厉打击,坚决实施市场退出,并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实施方案提出,对近年业务扩张过快、在媒体过度宣传、承诺高额回报、涉及房地产配资或校园网贷等业务的网贷机构,将进行重点排查。同时,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整治和取缔互联网企业在线上线下违规或超范围开展网贷业务,以网贷名义开展非法集资等违法违规活动。
综合新华社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