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10月13日电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公布了《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对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安排。
《实施方案》是有关方面深入调查研究、认真分析评估和充分听取意见后形成的综合成果,明确了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目标、原则、重点、职责分工和进度安排等。《实施方案》要求,按照“打击非法、保护合法,积极稳妥、有序化解,明确分工、强化协作,远近结合、边整边改”的工作原则,区别对待、分类施策,集中力量对P2P网络借贷、股权众筹、互联网保险、第三方支付、通过互联网开展资产管理及跨界从事金融业务、互联网金融领域广告等重点领域进行整治。同时,及时总结经验,建立健全互联网金融监管长效机制。
专项整治工作已于2016年4月开始,计划至2017年3月底前完成。
多措并举实现整治全覆盖
互联网金融活动跨领域、跨区域特征明显,专项整治方案提出运用多种措施,实现整治全面覆盖。一是运用“穿透式”监管方法,透过表面判定业务本质属性,根据业务实质执行相应的行为规则和监管要求。二是加强部门协作,相关部门建立数据交换和业务实质认定机制,必要时组成联合小组进行整治。三是加强金融管理部门和地方政府的协调配合,共同承担整治任务,共同落实整治责任。
做好对客户资金保护
《实施方案》明确,从业机构应尽快落实客户资金第三方存管制度,存管银行应加强对相关资金账户的监督;从业机构应严格执行投资者适当性制度标准,不得将产品销售给予风险承受能力不相匹配的客户;充分发挥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作用,制定行业数据统计、信息披露等制度,使得投资者能充分了解从业机构相关信息。
《实施方案》强调,专项整治应坚持分类施策,有序、稳妥处置风险,特别要做好对客户资金的保护工作。一些从业机构涉嫌恶意欺诈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对其进行严厉打击有利于保护投资者利益,这些机构一般潜藏较大风险隐患,有的甚至是庞氏骗局,若不及时进行清理整顿,其债务漏洞可能增大,投资者将承受更大的损失,还可能波及其他机构,导致更多投资者利益受损。
相关负责同志详解专项整治方案
把互联网金融导入正轨
整治六大重点领域
P2P网络借贷领域整治 重点是落实网络借贷机构信息中介定位,禁止网络借贷机构突破信息中介职能定位开展设立资金池、自融自保、发放贷款等违法违规活动。
股权众筹领域专项整治 强调不得擅自公开发行股票、变相公开发行股票、非法经营证券业务等要求。
互联网保险领域整治 重点是互联网高现金价值业务、保险机构依托互联网跨界开展业务及非法经营互联网保险业务。
第三方支付领域整治 重点是非银行支付机构备付金风险和跨机构清算业务,以及无证经营支付业务行为,第三方支付领域已实行业务许可,对于无证经营支付业务的机构将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通过互联网开展资产管理及跨界从事金融业务整治 重点是具有资产管理业务相关资质但开展业务不规范的互联网企业,以及未取得资产管理等金融业务资质但跨界开展金融活动的互联网企业。
互联网金融领域广告等行为整治 重点是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发布虚假、违法金融广告等。
原因:“劣币驱逐良币”造成群众经济损失
近年来,随着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的迅速发展,互联网金融蓬勃兴起,几乎触及了金融业的所有领域。但是,当前互联网金融某些业态偏离正确的创新方向,并产生了“劣币驱逐良币”的效应,使真正有价值的互联网金融创新受到挤压;一些机构采用不正当竞争手段,扰乱了正常的经济金融秩序;一些机构挪用或占用客户资金,甚至制造庞氏骗局,造成众多群众经济损失。
目标:规范各类互联网金融业态
从短期看,专项整治的目标是规范各类互联网金融业态,优化市场竞争环境,扭转部分业态偏离正确创新方向的局面,维护广大金融消费者的切身利益,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金融市场秩序,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从长远看,实现规范与发展并举、创新与防范风险并重,促进我国互联网金融规范有序健康发展,切实发挥互联网金融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积极作用。
新闻速递
股权众筹:八大问题被纳入整治
证监会等15部门13日联合公布《股权众筹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实施方案,证监会等15部门将重点整治互联网股权融资平台八大问题,包括以“股权众筹”等名义从事股权融资业务,以“股权众筹”名义募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平台上的融资者擅自公开或者变相公开发行股票,平台通过虚构或夸大平台实力、融资项目信息和回报等方法进行虚假宣传,平台上的融资者欺诈发行股票等金融产品,平台及其工作人员挪用或占用投资者资金,平台和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以“股权众筹”名义从事非法集资活动,证券公司、基金公司和期货公司等持牌金融机构与互联网企业合作违法违规开展业务。
P2P网贷:重点排查“首付贷”“校园贷”
中国银监会等15部门13日联合发布《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将对网贷行业进行全面整治,并根据网贷机构的风险程度、问题轻重、处理方式将其划分为合规、整改及取缔三大类,制定差别化的措施,做到“一户一策”。
实施方案提出,对近年业务扩张过快、在媒体过度宣传、承诺高额回报、涉及房地产配资或校园网贷等业务的网贷机构,将进行重点排查。同时,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整治和取缔互联网企业在线上线下违规或超范围开展网贷业务,以网贷名义开展非法集资等违法违规活动。
据介绍,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将于2017年1月底前完成。
广告宣传:
不提“保本保收益”
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方案提出,互联网金融广告应当依法合规、真实可信,方案列明了9种不得含有的内容,如对未来效果、收益或者与其相关情况作出保证性承诺,明示或者暗示保本、无风险或者保收益等。
此次专项行动还将排查整治以投资理财名义从事金融活动行为。非金融机构以及不从事金融活动的企业,在注册名称和经营范围中,原则上不使用“交易所”“交易中心”“金融”“资产管理”“理财”“基金”“支付”等字样。 据新华社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