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郭冬瑾
日前,国家工商总局公布的2016年网络交易商品质量专项抽检结果令人大跌眼镜。
据国家工商总局官网发布的信息显示,在此次专项抽检中,共计抽检商品503批次,其中发现4批次商品为“三无”产品,2批次商品经生产厂家确定为假冒商品,有效送检样品为497批次。经检测,共发现172批次商品质量不合格,总体不合格商品检出率为34.6%,其中内在质量不合格的约占93%。
“34.6%”、“93%”等一系列具象的数字刺激着消费者的神经,也带来了市场上一连串疑问。网售商品不合格率高达34.6%,咋办?还能愉快地在网上“买买买”吗?更有甚者联想到:“工商总局和某些电商真的搞对立?”
其实,“网售商品不合格率高达34.6%”这一提法并不科学。工商总局此次抽检主要侧重于消费者投诉较多的商品,而并没有针对性地面向所有网售商品进行检测,所以“网售商品不合格率”并不等于“总体不合格商品检出率”。
关于“工商总局和某些电商搞对立”的担忧更是大可不必。
在此次网络交易商品质量专项抽检中,工商总局对在淘宝、京东商城、苏宁易购等多家国内市场主要电商平台上交易的商品质量都进行了抽检,换句话说,这是面向整个电商行业的例行抽检。此外,对各家电商抽检的商品范畴也都是小电器、儿童用品、家用纸制品等日常消费品,对于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商品,也已责成相关省市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严格依法查处。
在电商盛宴“双十一”前夕对网络交易商品质量进行专项抽检,监管者的初衷其实在于整顿市场环境,是对新商业模式的保护,被误读的不合格率也应该被理性对待。
即便如此,要维护网络市场秩序,降低网售商品不合格率,职能部门和电商平台仍然任重道远。
监管部门的历次检查都给电商平台敲响了警钟,但要真正肃清网购市场顽疾,让电商平台有序竞争,让网售商品的质量得到保障,还需建立起发现和查处网售不合格商品的长效机制,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在源头上切断网售不合格商品的来源。同时完善消费者维权通道,形成合力共同维护网络市场秩序。
电商平台既要严于律己,又要对网店切实负起责任,对制假售假行为认真查处,配合监管部门维护网络市场秩序。
更重要的是,监管部门和电商平台需要形成公开透明的良性互动。此次“34.6%不合格率”等一系列误读与电商平台和政府职能部门互动不足、信息披露不到位不无关系。因此,只有双方真正实现良性互动,电子商务这一体量庞大的新商业模式才能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