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国家工商总局“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暨深入开展2016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会议精神,市市场监管委认真落实“依法管网”、“以网管网”、“信用管网”、“协同管网”要求,积极构建具有天津特色的线上线下一体化网络市场监管工作新格局。
提供制度保障,建立健全“网监+”
按照“线上线下市场一体化监管”思路,全面优化全市市场监管效能,形成各业务条线上下联动、左右互通、协作配合的全方位、立体化的网络监管新格局。制定《关于建立“网监+”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并建立“网监+”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网络市场监管工作。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制定《“网监+”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制度》,形成互联网线上线下监管的“双合力”。
提供技术支持,加强网监技术建设
通过线上比对、线下电话、实地核查等方式建立完善数据库,加强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研发全国网络交易平台监管系统天津网络交易平台搜索功能,实现对网络交易平台内网店主体全面的搜索取证;以购买服务的方式,全面搜索本市备案独立网站的主体、客体行为,探索以关键词搜索提供网络市场监管的技术保障工作,提升运用技术手段发现违法线索和电子数据取证能力,先后为市场监管工作提供关键字、词,搜索出300条网站(页)信息、7207个网站。同时构建“日常监测+集中搜索+分发处理+定期反馈”的监管模式,实现了网络监管数据信息共享。
提供人才保障,加大培训力度
开展不同层级的业务知识技能培训,提升监管人员掌握第三方网络交易监管平台操作的技能。成立“网络监管人才库”“智能专家库”“网监精英微信群”,设立“网监业务直通车联系点”,邀请网监专家,围绕现代信息技术、互联网知识、网络监管知识、法律法规、网络交易监管执法经验技巧等开展交流、学习、讨论,培养精通监管职能、法律法规和电子商务的复合型人才。
加强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
开展全市网络经营者自查,规范网络主体、平台、网店。建立电子商务产品质量追溯制度,共抽查生产领域产品商品2954批次,平均合格率96.73%,向社会发布商品质量抽检公告11期,曝光质量不合格商品38个批次。集中开展整治不正当竞争行为专项执法行动,共查办案件49件,违法金额536万元,罚没款123万元。加大对网络传销行为线索的排查力度,依法取缔传销窝点203个,教育遣散传销人员1772人。加强互联网商标保护,严厉打击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及网上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畅通网络消费维权渠道,今年1至8月共接到涉及网络经营的咨询、投诉、举报2000余件。促进淘宝网与天津等六省市率先建立消费投诉快速处理平台,有效解决了远程购物异地维权难的问题。
强化行业自律,营造良好社会共治氛围
开展“双十一”“双十二”网络平台约谈,加大购物节期间网络交易违法违规行为监管查处力度。召开大型电商企业座谈会,宣传新《广告法》、《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等,并先后同市电子商务协会合作,组织58同城、三佳购物、优众网、神州专车等10余家本市重点网络交易平台和交易网站经营者,签订《网络交易诚信经营自律承诺书》。发布《致网络经营者的公开信》,引导督促平台经营者履行法定责任。在“天津市网络商品交易监管服务网”和本市主流媒体,发布“双十一”“双十二”网络购物节期间的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注意各种网购消费陷阱和误区。在全国和本市主流媒体发布有关消费警示、促进电子商务健康发展、日常监管、《致网络经营者的公开信》等内容的新闻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