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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回三星Note7-科技频道-金鱼财经网

[2021-02-25 01:13:40] 来源: 编辑:wangjia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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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史洪举 深圳市消委会日前称,由于三星Note7手机发生爆炸,三星近期宣布在欧美、韩国等市场采取全面召回措施,而9月1日起在中国市场正式发售的国行版本并不在召回之列。最近几天,该款手机在中国市场又发生

史洪举

深圳市消委会日前称,由于三星Note7手机发生爆炸,三星近期宣布在欧美、韩国等市场采取全面召回措施,而9月1日起在中国市场正式发售的国行版本并不在召回之列。最近几天,该款手机在中国市场又发生了两起爆炸事件,引起消费者的普遍担忧。为此,深圳市消委会表示严重关切,并于9月20日向三星(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发送了公开质询函。

应该说,三星公司对Note7手机爆炸事件的处理本就存在问题,譬如在欧美市场采取全面召回措施,而在中国市场经约谈后,才仅召回1858部。三星还以Note7在中国市场采用的是不同的电池供应商作为理由回避召回,但这种回应并不能廓清公众疑虑和购买者对自身安全的担忧。笔者认为,三星Note7的召回不能中外有别,至少也应使用科学检测手段来查清该款手机是否确实存在安全隐患。监管部门则不能仅以约谈来施加压力,应及时启动调查和追责程序,倒逼涉事商家认真履行产品责任。

对我国市场来说,召回仍是一个比较新鲜的词汇。1993年施行的产品质量法没有提及产品召回,2009年施行的食品安全法初次提到了食品召回制度,但仅限于食品领域。此后,2013年修改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了全领域的产品召回制度,根据规定,经营者发现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有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危险的,应当立即向有关行政部门报告和告知消费者,并采取停止销售、警示、召回、无害化处理、销毁、停止生产或者服务等措施,同时承担消费者因商品被召回支出的必要费用。也就是说,产品有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危险的,就应采取包括召回在内的相关措施。

三星Note7手机已发生多起爆炸事件,应该说已存在明显的安全隐患。在欧美、韩国市场采取全面召回措施,也说明其对销往这些市场的手机质量高度重视。那么,在不能提供有效证据证实在中国市场销售的Note7手机质量更好或者确实没有相应安全隐患的情况下,就不该实行中外有别的召回政策。而且,在国家质检总局约谈后,三星召回了1858部手机,这也反证了中国市场的Note7并非毫无问题。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已有多家航空公司开始主动采取措施,明确禁止Note7登机和托运。在其他手机均可正常登机、托运的背景下,这无异于认同了Note7确实存在质量隐患。

简言之,三星Note7应属于有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理当由商家自行召回或由监管部门责令其召回。对此,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了相关后果,其中规定,拒绝或者拖延监管部门责令对缺陷商品采取停止销售、警示、召回、无害化处理、销毁等措施的,除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外,还应承担违法所得十倍以下罚款。

同样的产品,在其他国家实行全面召回,却仅召回少量销往我国的产品,极不正常。三星方面理当采取必要措施,如请第三方机构或监管部门进行检测,确保三星Note7不存在安全隐患。监管部门更不能只靠约谈或靠消费者协会呐喊,而应及时启动调查,督促商家采取有效措施免除消费者利益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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