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
首页 > 头条 > 正文

一网店虚假宣传被罚3万元-科技频道-金鱼财经网

[2021-02-25 00:59:15] 来源: 编辑:wangjia 点击量:
评论 点击收藏
导读: 商报讯 (记者 毛雷君 通讯员 郭露霞)成立仅两年的公司却号称“专注研发24年、24年出口销量领先”,并借此在网上开拓了产品市场销路。然而,其虚假宣传行为,无疑侵犯了广大消费者的权益。近日,奉化市场

商报讯 (记者 毛雷君 通讯员 郭露霞)成立仅两年的公司却号称“专注研发24年、24年出口销量领先”,并借此在网上开拓了产品市场销路。然而,其虚假宣传行为,无疑侵犯了广大消费者的权益。近日,奉化市场监管局对一跑步机电商的虚假宣传违法行为,开出3万元罚单。

上个月,有群众向奉化市场监管局举报,反映辖区一电器公司在网上销售的跑步机涉嫌夸大宣传。经调查,该电器公司成立于2013年12月,是一家从事家用电器、健身器材、机械配件等外贸订单的制造企业。2015年底,公司为拓展国内市场,注册申请自主品牌,并在京东商场开设品牌旗舰店,主营旗下HD及HA两款跑步机。

执法人员在取证时发现,该旗舰店在店面装潢及产品推介中存在多处夸大虚假宣传的硬伤。“网店首页LOGO处标称的"专注高端跑步机生产研发24年",及产品描述中宣称的产品"连续24年全国跑步机出口销量遥遥领先",显然与企业、产品的发展史不吻合。”执法人员对照网页介绍及企业证照,一眼就发现了真相。再深入核查,发现HD多功能彩屏版跑步机的马达功率从1.5HP被夸大为5.0HP;标称的"德国设计师团队巅峰之作",其实为本土设计师设计;所谓的售后网点覆盖98%县市行政区,实际并未建立独立售后网络,只是挂靠他人。企业负责人交代,“主要是为了快速打开网上销路,所以不断给自己"贴金"、找噱头,现在看来终究是坏了自身的信誉,断送了销路。”

至案件查获时,该旗舰店已销售HD跑步机80台、HA跑步机11台,涉案金额35万余元。鉴于当事人能积极配合检查,及时改正违法行为,下架虚假宣传的商品,奉化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对其处以3万元罚款。

据了解,目前,市场监管部门主要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广告法》等法律法规查处虚假宣传行为。按规定,如果当事人情节严重,当事人知错不改、知错犯错,根据2015年12月30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83号《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第5条的规定:企业因发布虚假广告2年内受到3次以上行政处罚的,由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

查看更多:

为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