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在江苏读大二的钱志文通过微信网店卖出58个热水袋,今年8月,他从新闻上获悉,自己当时售出的热水袋属于国家禁止销售的电极式电热水袋,极易引发安全事故。之后,他开始主动联系买家退款召回,整个召回退款过程已花费约5万元,而当时卖热水袋所赚仅1000多元。他的行为令人敬佩,彰显出一种责任和担当,可是此次事件还是暴露出一些问题。
首先,这些问题产品为何能上市销售?有没有进行相关检测?出现问题后为何厂家没有积极采取措施?其次,钱志文召回的只是自己售卖出去的58个热水袋,而厂家生产和销售的其余同款热水袋,有没有被召回,应该由谁召回?再者,钱志文的召回之路可谓一波三折,整个召回退款过程已花费约5万元;对于他的召回之举,一些买家却并不信任,将其视为诈骗。
这显然值得反思。一方面,召回对于很多消费者来说,还十分陌生,这也暴露出我国问题产品召回并非常态,而是存在着巨大缺失;另一方面,仅仅依靠钱志文的召回并不能消除热水袋的安全隐患,召回问题产品还需建立完善的市场召回机制。
钱志文的召回之路,让我们看到了店家的负责和担当,看到了商家的道德和良知。但这,只是产品销售链上的一环,我们更需要的是,生产厂家的负责和相关部门的监管,以及产品质量监测机制和成熟的问题产品召回机制。如此,才能最大程度保护消费者权益。
朱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