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井惠群记者巴家伟)新《广告法》实施一年之际,《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将于9月1日正式实施。市工商局昨日召开与互联网广告相关联企业座谈会,详解新规并公布全市互联网广告监测情况。去年以来,市工商局广告监测中心共抽查监测全市互联网媒体发布的各类广告753930条次,发现涉嫌违法广告12399条次。仅市工商局就受理互联网广告投诉123件,全市查办互联网广告案件近百件。该《办法》的实施,将为我市强化对互联网广告的监管提供强有力武器。
市工商局广告处负责人介绍,作为首部全面规范互联网广告行为的部门规章,《办法》所含29条内容,主要从立法目的、互联网广告定性、行业自律、特殊类广告发布规则、广告可识别性、广告合同、互联网广告各个主体的法定责任、程序化购买、互联网广告活动中的禁止性条款、管辖、工商部门行使职权及法定义务等方面,对互联网广告的性质、主体、行为、罚则等作出科学全面规定,是对新《广告法》的细化,也是对我国互联网广告行业发展诸多创新的积极回应。(详细内容见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