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小七”:快递公司寄丢了我们一单价值2万多的货。如今他们说我们没保价,只肯赔5000元。请问我们可以起诉他们要求赔付实际损失2万多么?有获胜的可能么?
广东(深圳)穗江律师事务所李春华律师:快递公司一般会在格式合同(快递单子)中约定的赔偿限额,对于该格式合同的效力,在各地审判实践中一直有两种差异很大的判决,有法院认定为格式条款,因减轻自身责任,侵犯消费者权益而无效;也有法院认为,快递公司提供的货物格式托运单中已提供“保价”这一方式,客户如觉得货物重要,可通过保价方式消除风险,故货物丢失后,未保价货物,只能依约定的最高额来赔偿。对于您的情况,还是应根据具体情况,如快递公司是否履行了该格式条款的告知义务,对货物丢失是否存在重大过失等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