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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约车合法化 考量地方政府管理智慧-科技频道-金鱼财经网

[2021-02-24 20:37:22] 来源: 编辑:wangjia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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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要求,网约车应为7座及以下乘用车,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且车辆技术性能符合运营安全相关标准要求。同时,网约车驾驶员应满足无交通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要求,网约车应为7座及以下乘用车,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且车辆技术性能符合运营安全相关标准要求。同时,网约车驾驶员应满足无交通肇事犯罪记录、无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无暴力犯罪记录等条件。 CNSPHOTO提供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要求,网约车应为7座及以下乘用车,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且车辆技术性能符合运营安全相关标准要求。同时,网约车驾驶员应满足无交通肇事犯罪记录、无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无暴力犯罪记录等条件。 CNSPHOTO提供

本报记者 房雅楠

日前,交通部在国新办召开发布会正式对外公布《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及《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下称暂行办法),在世界范围内首次确立了网约车的合法地位。今后,满足规定条件的私家车可按一定程序转化为网约车,从事专车运营。

对于出台指导意见和暂行办法的目的,交通部副部长刘小明在会上表示,目前,中国已成为全世界最大的网约车市场,在表现出积极一面的同时也暴露出了很多问题。比如承运人的责任主体不明确,乘客安全和驾驶员权益得不到保证,个人信息安全泄漏风险比较高等。所以,不从国家层面上来明确网约车政策的方向,既不利于新兴网约车行业的长期健康发展,也不利于保护各方利益,特别是乘客的合法权益。

合法地位获确认

暂行办法对网约车平台、车辆、驾驶员这三个主体提出了要求,并对劳动合同及价格做出了相应指导。其中,规定了平台公司许可条件及程序。在许可条件上,合理放宽限制,不要求平台自有车辆,以适应其轻资产运行特征。在许可程序上,实行“两级工作、一级许可”,对线上服务能力由注册地省级相关部门一次认定,全国有效。如此,既能满足网约车本地化服务的要求,也可适应互联网跨区域服务的特点。

对于网约车平台公司而言,未来不仅要提供信息匹配服务,还直接组织车辆运营、分配工作任务、确定服务价格、制定服务标准、决定收益分配、实施驾驶员管理和服务评价等,是客运服务承运人,需要承担承运人责任,保障司、乘各方的合法权益。

暂行办法在车辆和司机的市场准入方面还做了详细规定。暂行办法要求,网约车应为7座及以下乘用车,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且车辆技术性能符合运营安全相关标准要求。同时,网约车驾驶员应满足无交通肇事犯罪记录、无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无暴力犯罪记录等条件。

对此,易观互联网出行研究中心研究总监张旭在接受中国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网约车新政对车辆与司机的准入进行限定,实际上是为了保障网约车司机和专车乘客权益的合法化。车辆准入和司机准入的规定,使网约车运营正式拥有了许可文件支撑,且一定的门槛对于网约车服务质量的提升将有很大帮助。不过,需要注意的是政府执法机构寻租空间扩大的问题。

在此前的征求意见稿中,被行业内外广泛关注的车辆报废管理问题,暂行办法也做了明确的规定:网约车行驶里程达到60万公里时强制报废。行驶里程未达到60万公里但使用年限达到8年时,退出网约车经营。省级政府有关部门再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有关具体规定。

不少行业专家表示,这相较于此前私家车须转营运资质并严格实行8年报废而言,无疑是做出了更为科学的调整。张旭表示,专车新政对报废里程值进行了60万公里的限定,替代了之前征求意见稿的8年报废。这个门槛相对于C2C网约车模式下的大部分司机而言并不高,这同时也对司机设定了统一的考核标准,说明政策制定者已经充分考虑了分享经济的实际情况,从而采取了更为科学的车辆退出机制。这一规定从客观上来说,对于滴滴、优步等C2C和神州首汽等B2C自营两种网约车模式更为公平,也使两种网约车运营模式在车辆准入和司机准入方面真正站在了同一起跑线上。

此外,从暂行办法在劳动合同管理及价格方面的规定可以看出,国家减少干预,将权利交由市场和平台的决心:考虑到平台与驾驶员签订劳动合同可能影响一些兼职司机从事网约车运营,暂行办法明确规定,平台公司可根据工作时长、服务频次等特点,与驾驶员签订多种形式的劳动合同或协议,满足网约车灵活用工需求。网约车实行市场调节价,城市人民政府认为有必要实行政府指导价的除外。

唯一不变的是国家对于“拼车”模式的肯定:鼓励私人小客车合乘(也就是俗称的拼车、顺风车)。暂行办法指出,为促进分享经济发展,方便人民群众出行,缓解城市交通拥堵和减少空气污染,城市人民政府应鼓励私人小客车合乘并制定相应规定,明确合乘信息服务平台、合乘服务提供者及合乘者等三方的权利和义务,规范其发展。

各平台积极响应

消息一出,各专车平台纷纷发出声明,以响应新政的出台。其中,嘀嗒拼车就公开表示备受鼓舞。嘀嗒拼车市场负责人李金龙表示:“随着"互联网+"出行平台的发展,全社会对于共享经济认识的不断深入,嘀嗒拼车一方面为大家提供了一种绿色出行的方式,另一方面更能让人们产生分享式的互助社交体验,让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更加和谐。”嘀嗒拼车认为,暂行办法的出台,对不以盈利为目的、分摊出行成本的嘀嗒拼车而言是重大利好,嘀嗒拼车对此表示备受鼓舞,并对共享经济理念下互助出行的未来充满了期待。

滴滴方面表示,作为移动出行的一份子,滴滴出行备受鼓舞。今后将按照暂行办法的要求,规范运营,积极申请网约车平台公司相关经营许可,亦将积极与相关政府部门、出行行业相关企业一同探索,加大技术创新,提高交通资源利用和城市交通效率,改善出行体验,为社会创造更多灵活的就业机会,更好地为亿万群众提供安全、便捷、舒适的出行服务。

此外,对于指导意见当中对出租车行业深化改革的设计和制度性安排,滴滴方面表示:“我们初期将投入1亿元发展基金,与相关政府部门、出租车企业、出租车司机等多方携手,共同推进出租车与网约车融合发展,加快推动出租车行业转型升级,提升运营效率和司机收入,共同为人民群众出行服务。”

同样,作为C2C专车平台的中国优步也在新政出台后的第一时间主动示好。中国优步表示,其符合暂行办法中《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申请所需的企业法人、ICP许可证、数据库和服务器设置在中国大陆、网络安全管理和安全保护技术措施等方面的所有资质要求。“优步将坚决贯彻暂行办法的文件精神,依法依规持续经营。我们将全力配合各城市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并有信心第一时间取得地方政府颁发的运营许可。优步将切实履行企业的社会责任,并凭借领先的技术创新能力和专注服务用户的理念,致力于让城市出行更美好。”

网约车第一股神州专车也在声明中表示:“在此次政策制定过程中,交通运输部等部门充分听取了包括神州专车在内的各方意见建议和发展诉求,体现了国家鼓励创新、开放包容的发展理念和思路。文件的出台,对于促进网约车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具有重要积极意义。神州专车将严格按照网约车监管政策要求,继续坚持"专业车辆、专业司机"的B2C模式, 一如既往地为客户提供更加安全、更加优质的出行服务。”

本次新政同以往很多制度改革相同,国家指出方向,落实则要靠地方推动。因此,有行业人士对落实环节表示出了某种担忧:“地方政府自主权还很大,包括控制数量和价格。”滴滴也在声明中“诚恳希望”:各级地方政府在落实中央政策的过程中,能够以维护人民群众利益、方便人民群众生活为根本目标,鼓励创新,简政放权,为新业态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环境。

业内人士分析认为,虽然暂行办法的发布,对网约车市场的认可是一大利好,各大网约车公司的积极表态对此就是一个有力的证明。值得注意的是,暂行办法确定网约车合法定位的同时,意味着各大网约车公司将纳入到政府的监管体系里,车辆要取得《网络预约出租车汽车运输证》、司机要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对不按照暂行办法经营的平台、司机,将会处以最高3万元以下的罚款,并且不能以低于成本的价格运营扰乱正常市场秩序,这或许意味着以后消费者将很难以较低的价格享受滴滴、优步们的出行服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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