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海关收缴的仿真枪支核心提示
很多军事爱好者酷爱枪模,喜欢玩仿真枪。个人爱好无可厚非,但是如果所购买的仿真枪经鉴定具有杀伤力,属于枪支,那就触犯了法律。
记者昨日获悉,今年以来,扬州海关缉私分局在海关总署和公安部的统一部署下,积极开展缉枪治爆专项行动,侦破一起仿真枪支走私案,收缴各类仿真枪支15支,子弹近千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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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校大学生网购8支仿真枪
挂在墙上耍酷,舍友很羡慕
据介绍,今年2月,扬州海关缉私分局根据群众举报线索发现,我市在校大学生刘某多次通过网购方式购买仿真枪支,遂经过伏击守候,将犯罪嫌疑人刘某在宿舍控制。刘某宿舍的床铺上面,堆放了8支长短不一的仿真枪支。
经调查,刘某多次以支付宝转账方式,向卖家购买产自美国、日本等地的仿真枪支,付款成功后,卖家将枪支拆卸,把零件邮寄给刘某,刘某再根据图纸进行组装。随后,扬州海关缉私分局由此案顺藤摸瓜,又抓获5名犯罪嫌疑人,共查获各类涉嫌走私的仿真枪15支、BB弹近千发。
从抓获的5名犯罪嫌疑人中可见,购买仿真枪的群体呈现“高学历化”和年轻化,主要是一些痴迷枪支的军事迷,其中有在校大学生、白领等,普遍经济条件都不错。
让人感到扼腕叹息的是,不少人对于仿真枪了解知之甚少,如果周围的人能够及时制止,也许他们不会走上不归路。
“抓获刘某时,在他的宿舍,看到仿真枪挂在墙上,他感觉很酷。”扬州海关缉私分局相关人士介绍说,而刘某的舍友,对于他购买仿真枪的行为不以为然,个别舍友还很羡慕,感觉新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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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售枪弹,交易用暗语
枪支拆分后夹藏在快递中“一些酷爱枪械的军事迷会通过一些枪械网站和论坛聊天,这时就会被走私集团"瞄上",然后走私集团会以单独聊天的方式,向军事迷兜售仿真枪。”扬州海关缉私分局相关人士介绍说,购买成功后,对方会将仿真枪支拆卸成零件,夹藏在境外快递中邮寄过来。
“即便是在网上交易仿真枪时,双方也很隐蔽,都是说"行话"。”扬州海关缉私分局相关人士介绍说,买卖双方说的都是“行话”,比如把仿真枪叫做“狗子”,把仿真枪子弹叫做“狗食”。仿真枪支价格不菲,一般在2000元左右,价格高的在三四千元,购买BB弹还要另外付钱。“这些从境外网购过来的仿真枪威力很大,射程很远,杀伤力很强,危害很大。”
记者 居小春
法律常识
走私、持有仿真枪都是犯罪
据了解,枪支弹药在我国是受到严格管理的,但对于使用高压气体和BB弹的仿真武器,可能很多人会将之归为“玩具枪”而不以为意。一些军事“发烧友”或射击爱好者还特地到港澳地区购买或请“水客”托带仿真枪械进境。
根据公安部2008年发布的《仿真枪认定标准》,首先,符合《枪支管理法》规定的枪支构成要件,所发射金属弹丸或其他物质的枪口比动能小于1.8焦耳/平方厘米(不含本数)、大于0.16焦耳/平方厘米的枪支。其次,具备枪支外形特征,并且具有与制式枪支材质和功能相似的枪管、枪机、机匣或者击发等机构之一的。还有就是外形、颜色与制式枪支相同或者近似,并且外形长度尺寸介于相应制式枪支全枪长度尺寸的二分之一与一倍之间的枪支。根据该标准规定,凡是这3条符合其中之一便可以认定为仿真枪。但现实生活中,不少人会对《标准》的第一条专业术语不太明白,其实通俗地说,使用塑料BB弹的仿真枪只要能在近距离双面击穿铝制可乐罐,它的弹丸动能就已经在2焦耳以上,很有可能被认定为“枪支”。
海关提醒,《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制造、买卖、运输枪支、弹药、爆炸物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非法持有、私藏以火药为动力发射枪弹的非军用枪支一支,或者以压缩气体等为动力的其他非军用枪支两支以上的,便可依照刑法,以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定罪处罚。同时,我国《枪支管理法》第46条规定,具有致伤力的仿真枪也属于枪支。因此根据我国《刑法》规定,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刑法》同样规定,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