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东省消委会近日披露的数据显示,广东2015年预付卡投诉受理案件数量超过7000件。记者调查发现,目前,在餐饮、美发、美容、健身等行业,预付卡消费几乎成为“标配”,一些商家用各种手段吸引消费者预存大量现金,但有些涉嫌变相融资、非法集资,甚至出现卷款上亿元跑路的现象。
虽然有相关文件规定预付卡消费须备案登记,并实行资金存管制度,但实际上大量的预付卡销售处于“三无”状态。
——无备案。早在2012年,商务部就发布了《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发卡企业在开展单用途卡业务之日起30日内前往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备案。
但实际情况并非如此。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情况的报告指出,预付卡销售只有一半多经人民银行批准或商务部备案,大量发卡行为未纳入监管。
——无存管。按照《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规定,规模发卡企业、集团发卡企业和品牌发卡企业实行资金存管制度。其存管资金比例分别不低于上一季度预收资金余额的20%、30%、40%。企业需有专门的存管资金银行账户,当企业超额调用存管资金时,银行应拒绝并按照备案机关要求提供发卡企业资金存缴情况。
业内人士表示,这都需要以登记备案为基础,连登记备案都没有,何谈存管?
——无监管。《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规定,预收资金只能用于发卡企业主营业务,不得用于不动产、股权、证券等投资及借贷。但预售资金由商家任意使用的情况不在少数。 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