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www.stcn.com)06月06日讯 6月6日,海淀法院官方微博发表消息,因认为奇虎公司未经许可,在向公众提供的导航电子地图、开发的应用软件 360搜索 中使用其享有著作权的电子地图,误导公众认地图具有合法来源,四维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停止侵权、赔礼道歉、赔偿损失一亿元等。日前,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
四维图新(002405,股吧)称,奇虎公司未经许可,以商业为目的,擅自将其享有著作权的电子地图置入到奇虎360提供的导航电子地图及 360搜索 APP中,误导消费者认为其提供的地图具有合法来源,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
据TechWeb报道,奇虎360公司也回应了此事,回应称,360地图产品中使用的导航电子地图具有合法来源,全部由拥有导航电子地图制作资质的立德空间集团提供,双方签订了合法有效的许可使用协议,360为此已经支付了巨额的许可使用费。
(证券时报网快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