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5月21日,国内首份网络消费指数报告出炉。该份网络消费指数报告,涉及21个行业、337个城市、4.5亿用户的网络交易数据。
报告显示,4月江西省网络消费指数在31个省(直辖市、自治区)中排第11位。
网络消费指数主要指居民人均网络消费金额的总体情况。依据相关报告,该指数从2011年1月开始(设为基期,基期=100),追踪至2016年4月。数据显示,餐饮(线下消费)、航旅、教育、生活服务等服务消费的年增长率在70%以上,表现最为突出,成为新的消费增长点。
据统计,2011年1月,江西网络消费水平指数基期值为98.51。今年4月,江西网络消费水平指数最新值为107.81,月均增长率为0.14%。从江西各设区市情况来看,南昌市上月网络消费水平指数最新值最高,为121.42,2011年1月,该市网络消费水平指数基期值为106.89,月均增长率为0.2%。
值得注意的是,在各设区市中,新余市网络消费水平月均增长率最高,为0.4%。具体来说,该市2011年1月网络消费水平指数基期值为79.59,2016年4月网络消费水平指数最新值为102.24。(饶金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