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照片,成都,2016年4月8日
我国对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执行新税制
4月7日,成都市海淘微商傅欣怡在整理从澳大利亚代购的奶粉、保健品等货物。执行新税制后,她将不再代购奢侈品,而是专注代购生活用品,并依然看好海淘代购市场。
4月8日,我国对跨境电商零售(B2C)进口商品执行新税制。根据新税改方案,我国对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将不再按邮递物品征收行邮税,而是按货物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
新华社记者 刘坤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