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在重庆某大学念书的女生小娜借给同学黄韬500元,没想黄韬却称自己的QQ号被盗,自己没有借钱。最终通过警方调查,发现黄韬在撒谎,实际上他已经工作了,但收入不高,最近又急需用钱,才想到向曾经的同学“借”,但不想还钱。法律界人士建议,尽管对方是熟人,网络转账等记录也要保留。
法律人士表示,如果双方有借贷关系,最好有借条。从实际情况来看,微信转账与一般银行转账存在明显区别。一般银行转账过程中,收款方仅处于被动收款的地位,但微信转账则需要收款方主动收取款项方能转账成功。对此,法律界人士提醒,如果双方某项约定的钱款以微信转账或者微信红包方式支付,而某一方并不同意这一约定,最好不要领取款项,否则如果双方发生纠纷,法官根据双方事前沟通情况等证据,有可能会认定双方均同意彼此之间的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