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www.stcn.com)03月25日讯 发改委网站消息,为及时总结各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建设经验,促进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人民银行、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工商总局、质检总局等部门将组织开展示范城市评价工作。
上述七部门每年联合组织一次全国综合评价,评价指标体系主要包括电子商务市场规模、电子商务应用水平、电子商务支撑环境、电子商务发展环境等四类指标,以及对应的二级和三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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