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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总局:一些新型传销活动打微商电商等旗号-科技频道-金鱼财经网

[2021-02-24 03:04:23] 来源: 编辑:wangjia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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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TechWeb报道3月24日消息,工商总局发布《新型传销活动风险预警提示》(以下简称公告),指出一些传销组织打着 微商 、 电商 的旗号从事传销活动。工商总局公告截图 公告称,近年来,随着移动互联网

TechWeb报道3月24日消息,工商总局发布《新型传销活动风险预警提示》(以下简称公告),指出一些传销组织打着 微商 、 电商 的旗号从事传销活动。

工商总局公告截图工商总局公告截图

公告称,近年来,随着移动互联网、网络购物、跨境电商等网络概念和营销方式的发展,一些传销组织采用所谓 微商 电商 多层分销 消费投资 旅游互助 等名义,以高额回报为诱饵,发展人员形成上下线关系,推销产品和服务,从事传销活动。

公告指出,不管传销组织如何变换手法伪装自己,只要具备三点就可以断定涉嫌传销,第一点是交纳入门费,第二点是直接或间接发展下线,第三点是从直接或间接发展的下线的销售业绩中提成。(小峰)

以下为公告全文:

新型传销活动风险预警提示

近年来,随着移动互联网、网络购物、跨境电商等网络概念和营销方式的发展,一些传销组织采用所谓 微商 电商 多层分销 消费投资 旅游互助 等名义,以高额回报为诱饵,发展人员形成上下线关系,推销产品和服务,从事传销活动。特别是一些境外传销组织,向境内群众推销境外产品和服务,通过境外网站用外币结算或者直接到境外交钱加入,以逃避境内法律法规和执法部门的约束和监管,行为更加隐蔽,甚至以合法、受支持的新兴互联网企业面目示人,导致众多人上当受骗。

根据禁止传销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管传销组织如何变换手法伪装自己,只要同时具备以下三点就可以断定涉嫌传销:一是交纳或变相交纳入门费,即交钱加入后才可获得计提报酬和发展下线的 资格 ;二是直接或间接发展下线,即拉人加入,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三是上线从直接或间接发展的下线的销售业绩中计提报酬,或以直接或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提报酬或者返利。再简单讲,只要具备 交入门费 拉人头 组成层级团队计酬 就可认定为涉嫌传销。

新型传销活动打着各种网络新概念和新型营销方式的旗号,利用 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的宽松市场环境,采取虚假、夸大宣传的方式以及潜在的高额回报诱惑群众参加,通过发展人员,缴纳费用维持运作,蒙蔽性、欺骗性极强。这种模式违背价值规律和诚信原则,且资金运转难以长期维系,一旦资金链断裂,加入者将面临严重损失。国内消费者购买境外服务或产品,到境外或通过境外网站交钱参与活动,其合法权益无法得到国家法律全面保护,且介绍或参与传销活动本身就是违法行为,属于被查处的对象,风险自担,责任自负。

请广大群众切实提高守法意识和风险意识,防止成为传销链条的一环,从上当受骗者成为参与传销的违法人员,损害个人信用和声誉。同时,应理性选择合法投资渠道,不要被所谓 快速致富 诱惑。一方面应慎重寻找投资对象,选择网络加盟商、渠道商之前,不但应查询其登记注册、经营资质等基本信息,还应认真分析其利润来源,判断所谓高额回报是否符合正常经营规律;另一方面,多方了解投资项目,对网上宣传的基金、股权、股票等,应通过证监、银监、工商等部门核实,了解国家对其是否设定准入门槛、有无限制性规定等。远离传销陷阱,避免财产损失,对发现和掌握的传销违法犯罪活动线索,可积极向当地工商、公安机关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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