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部长:
出租车行业改革、网约车管理方案何时出台?
自去年10月10日起,就《关于深化改革进一步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向社会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公开征求意见。
目前正在会同有关部门对两个文件做进一步的修改和完善,将按照有关工作的程序积极地推动出台。
出租汽车行业改革,要从六方面下手
一是明确定位,应优先发展公共交通,适度发展出租汽车;
二是建立运力规模的动态调整机制,及时调整运力规模,解决供需矛盾;
三是改革经营权的管理,实行经营权期限制和无偿使用,不得炒卖和擅自转让;
四是要构建包括巡游出租汽车和预约出租汽车的多样化服务体系;
五是改革份子钱的制度;
六是要完善价格形成机制。
出租车改革有“三难”
第一难,要统筹好新旧业态的平衡发展和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兼顾好出租汽车企业、驾驶员、乘客等不同群体利益,力争取得改革最大的公约数。
第二难,在于公众当前利益和行业长远发展的平衡问题。
第三难,在于如何推进城市交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提升服务水平。
专车顺风车并未“一禁了之”
此次出租汽车改革,在制定暂行办法时并没有对专车、顺风车“一禁了之”,而是通过立法让专车获得合法身份,并通过设计具体政策,鼓励新业态规范发展,提供差异化、多样化的服务。杨传堂指出:“目前平台企业推出的专车、快车等业务产品是以盈利为目的,属于运输服务的范畴;而对于在节假日期间或通勤时段不以盈利为目的、分摊出行成本,或者免费友好互助的顺风车、拼车等等,这是体现了分享经济的一种出行方式,它有利于提高交通资源的利用,对缓解城市交通拥堵,减少环境污染,具有积极意义。在这次改革的政策中,我们也都明确给予了支持。”
私家车进平台算“黑车”吗?未来能不能当“专车”?
杨传堂介绍,“网约车是个新生事物,它的运作模式与传统的巡游出租汽车存在不同,现有的管理制度更多是针对传统巡游的出租汽车,如果完全按原有的管理制度来进行简单的套用,是不利于网约车健康可持续发展的。”为此,需要按照网约车的特点“量体裁衣”,设计新的管理制度。杨传堂进一步说明:“如果私家车为社会公众提供以盈利为目的的服务,这就涉及到公共服务和客运安全,就必须接受法律法规的规制和调整。”
份子钱不是“万恶之源”
份子钱其实是“经营承包费”,它包含了车辆的折旧、保险、维修费、驾驶员的基本工资、社会保险、企业管理的成本、税金、利润,还包含了经营权、使用费的分摊。刘小明指出,份子钱在我国整个出租汽车发展过程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随着经济发展,这种模式需要改进,需要进一步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