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昆明2月24日电(记者 庞明广)近年来,预付卡类消费在各地日益盛行,由这种消费方式产生的纠纷也屡见不鲜。云南省工商局近日提示,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消费者应慎重选择参与预付卡类消费活动,谨防落入消费陷阱。
云南省工商局提醒消费者,在办理预付卡前,首先要了解经营者和预付卡的基本信息,尽量选择规模比较大、证照齐全、市场信誉好、经营状态佳的企业,并了解预付卡的面值、有效期、折扣、押金以及使用范围等信息,关注延期付费、只剩押金的卡不能再消费等格式条款。
工商部门还特别提示,消费者应注意区分“定金”和“订金”的区别。“定金”具有担保作用,履行合同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订金”可视为预付款,不具备担保性质,收受方违约时无须双倍、只须返还所收款项,支付方违约,除合同有约定外,收受方应该返还支付方。
此外,消费者不可轻信口头承诺,尽量和发卡单位签订购卡协议,并要求对方加盖公章,索要发卡章程、作为凭据的预付卡以及发票或收据,同时保留好发票;避免冲动,选择金额小、期限短、必须的商品或服务办理预付卡。
在办理预付卡后,消费者要与经营者保持联系,及时掌握经营者动向。对于只剩押金无法消费和一些金额大的预付卡,要做好备份,每次消费后让经营者签字确认,并注意核对余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