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贺娟芳)国家统计局山西调查总队抽样调查资料显示:2015年,山西城镇居民通过互联网购买商品或服务的人均支出由上年的125元增加到163元,增幅达30.3%。
同时,2015年,城镇居民计算机拥有量为每百户73台,其中接入互联网的计算机为60台,占拥有量的82.2%;移动电话拥有量为每百户220部,其中接入互联网的移动电话117部,占拥有量的53.2%。家用电脑和移动电话普及率的提高,接入互联网比重的增大,以及三大运营商提网速、降网费措施的有力贯彻,都为随时随地网上购物提供了极大的便利性,使这种新兴购物方式不断优化得到扩展。
随着信息化程度的不断加深,人们消费观念的不断转变,越来越多的城镇居民选择网上购物这一新兴购物方式。同时,包括网购商家和网购法规等在内的网购平台不断完善,为城镇居民网上购物提供了良好的环境。支付宝中介、信用评价体系等网购制度的逐步完善,以及退货运费险的应运而生,为网购提供了多样化、全方位的有力保障。特别是淘宝商城“双十一”、“双十二”活动的持续开展,点燃了城镇居民网购的热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