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晚报讯 (记者 李洪鹏)“快播案”的庭审采用新工具和新形式,“一刀未剪,完全透明”地予以直播,使民众不进法院就能实现触手可及的正义,这在司法公开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
昨天下午,“快播案与司法公开新媒体应用”学术沙龙在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召开,《环球法律评论》副主编、中国司法公开新媒体运用研究课题组负责人支振锋表示,令人担忧的是,部分网友对该案的反应过度激烈,表现出情绪化、娱乐化的倾向。
网友反应存情绪化倾向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近日审理“快播案”,引起网友广泛关注和热议,其原因不仅在于该案是2016年中国互联网开年第一案,更在于其庭审全程直播。昨天下午,负责此次直播的新浪微博负责人董学军表示,当天的庭审有4万网友实时观看,累计共100万人观看了庭审,3600万人进行了话题关注。
很多网友评价,被告方快播团队成员和辩护律师们,尤其是学技术出身的被告人、快播CEO王欣在法庭上展现出了“不凡”的辩论技巧,一句“做技术不可耻”也在网上引起蜂拥转发。
对此,支振锋认为,该案庭审采用了新媒体直播这个新工具和新形式,“一刀未剪,完全透明”地予以直播,使民众不进法院就能实现触手可及的正义,这在司法公开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通过比较研究可以发现,中国在司法公开已经走在世界前列,尤其是在新媒体的运用上,可以说实现了中国司法公开对西方国家同领域的“弯道超车”。
但是令人担忧的是,部分网友对该案的反应过度激烈,表现出情绪化、娱乐化倾向,“吊打”、“拷问”等词汇以及各种段子甚嚣尘上。负面现象的持续发酵威胁了这一刚刚试水的司法公开新形式。
需警惕新形势下舆论审判
中国政法大学新闻传播学院副院长刘徐州副教授认为,研究该案时要注意两方面背景。一是媒体发展的背景,即从纸媒到视频再到新媒体、自媒体,司法机关也注意到并主动顺应了这一趋势;第二是司法改革的背景,近些年司法改革力度的加大促成了原生态的正义,微博视频直播是一种“把关”的完全公开。
同时,刘副院长也提出了自己的疑问:公开不是目的,只是手段。现在舆论和网民的评论,真对提升司法公信力有作用吗?部分媒体使用“狡辩”这种定性词语表述,是否会诱发新形势下的媒介审判?
最高人民法院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范明志教授指出,在用司法公开来实现公权力透明运行的同时,不能伤害愈加受到重视的私权利。此外,职权主义审判模式使我国司法公开较之西方其他模式有更大的迫切性。
多国都未实行庭审视频直播
中国传媒大学网络法与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主任王四新表示,互联网公司在开始发展时各个国家的政策不太一样,但一般来讲,让平台做强,国家都会在政策上予以鼓励,责任减少一点。但随着用户数量的激增,功能越来越健全,当前各国法律都倾向于把平台的责任严格化、明确化。
中国司法公开新媒体运用研究课题组成员、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邢浩浩表示,美国法院愈发认识到公众对在法庭中使用社交媒体的期待,但大多数法院对待新媒体应用仍步履缓慢;其次,英国曾发布《关于实时文字报道庭审情况的指导意见》,不禁止法庭使用新媒体,但要求注意隐私权的保护。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挪威等国允许法院和法官使用新媒体,但没有进行庭审视频直播。
邢浩浩认为,司法实践对于新媒体,不是用或不用的问题,而是怎么用、怎么规范的问题。另外,司法公开新媒体应用,相较于国外,中国走得更快、更远、更具优势,特别是微博庭审视频直播。
文/记者 李洪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