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张勇)2015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工作已于2016年1月1日开始,市工商局提醒各类市场主体,2016年6月30日前未依法报送年报并公示的,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据了解,2015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工作已于今年1月1日开始。凡2015年12月31日前设立登记的各类市场主体(包括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应当登录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或太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并公示2015年度年报。个体工商户可在太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中,下载年报表格填写完成签字盖章后,到所属工商所报送。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提醒各类市场主体,2016年6月30日前未依法报送年报并公示的,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等方面受到限制和相关政府部门的联合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