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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支付单日额度最高可达1万元-科技频道-金鱼财经网

[2021-02-23 21:22:29] 来源: 编辑:wangjia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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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本报讯 继上周末商业银行个人账户最新规定出台后,昨日晚间,央行发布《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对网络支付的账户分类与监管及法律责任等进行了明确的规范。相对于7月份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版本
网络支付单日额度最高可达1万元

本报讯 继上周末商业银行个人账户最新规定出台后,昨日晚间,央行发布《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对网络支付的账户分类与监管及法律责任等进行了明确的规范。相对于7月份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版本,《办法》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大变动:一是优化了个人支付账户分类方式,从两类扩充为三类;二是对支付机构实施分类管理,根据支付机构分类评定情况、支付账户实名制落实情况,制定了差别化监管措施。该办法自2016年7月1日起实施。

此次《办法》的最大亮点是,对支付机构和个人支付账户,均实行分类监管,这与央行12月25日下发的个人银行账户分类监管思路如出一辙。

《办法》将个人支付账户分为三类,具体为:

Ⅰ类账户 身份核实方式为以非面对面方式,通过至少一个外部渠道验证身份,账户功能只有消费、转账;余额付款限额为自账户开立起累计1000元;

Ⅱ类账户 身份核实方式为面对面验证身份,或以非面对面方式,通过至少三个外部渠道验证身份,账户功能只有消费、转账;余额付款限额年累计10万元;

III类账户 身份核实方式为面对面验证身份,或以非面对面方式,通过至少五个外部渠道验证身份,账户功能可消费、转账、投资理财,余额付款限额年累计20万元;

客户身份信息验证渠道包括但不限于公安、社保、民政、住建、交通、工商、教育等政府部门,以及商业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征信机构、移动运营商等单位,都运营着能够验证客户身份基本信息的数据库或系统。

与征求意见稿相比,《办法》新增了I类账户,以满足用户临时性的小额支付需求。另外7月征求意见稿中曾提及,互联网支付账户单日最高为5000元,曾被网友吐槽“一只IPFHONE6”都买不了了。但即将执行的《办法》提高了额度,据悉,对不同评级的支付机构,也采取不同的监管政策。评为“A”类,且II类、III类支付账户实名比例超过95%的支付机构,可适度提高交易限额,未采用数字证书或电子签名时,达到实名制管理要求的II类、III类支付账户余额付款单日限额可以提高至1万元。

评为“B”类,且II类、III类支付账户实名比例超过90%的支付机构,未采用数字证书或电子签名时,达到实名制管理要求的II类、III类支付账户余额付款单日限额可以提高至7500元。

对于评定为“C”类及以下、支付账户实名比例较低、对零售支付体系或社会公众非现金支付信心产生重大影响的支付机构,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可以在相关规定的基础上适度提高公开披露相关信息的要求,并加强非现场监管和现场检查。

央行也透露,根据代表性支付机构所提供的交易数据,2014年全面使用支付账户“余额”付款累计5000元以下的个人客户数量占80.13%,日累计限额管理措施可以满足绝大部分客户的实际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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